12月3日,一个初冬普通的工作日的下午,一面鲜艳的红色锦旗被当事人送到了石桥子法庭。
锦旗上写着 “廉洁高效,倾心为民,亲民司法,秉公办案”锦旗上的十二个烫金大字,凝聚着当事人对石桥子法庭的信任与赞誉。
本案原告系某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人,被告公司拖欠其工程款项达十几余万元,多次索要向被告索要无果,无奈诉至我院。
经了解,该笔工程款涉及十几个农民工的劳务费。立案后,原告提交了保全申请。经审查案件材料,承办法官得知该笔款项涉及农民工的血汗钱,第一时间安排团队成员利用午休时间辗转为当事人办理保全手续,及时冻结了被告的银行账户。
面对纷繁复杂的证据材料,承办法官仔细审查每一份证据,认真倾听各方当事人的诉请与抗辩,抽丝剥茧梳理出实际施工人在案涉工程中对人、材、机的投入,在充分质证的基础上通过证据链认定了原告实际施工人的地位,最终依法作出了判决。
判决生效后,为了能够让双方当事人息诉服判,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多次电话联系被告方,督促其履行判决义务,最终被告主动履行了案涉工程款项,向原告支付了全部工程款,原告向我院申请解除了对被告账户的查封,十几名农民工的劳务费也得以解决。
这份公正又有效率的判决,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司法的温度,用一面锦旗来表达深深谢意。
下一步,石桥子法庭将持续聚力,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用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司法裁判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所思所盼,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