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优化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
重大科技创新是大规模有组织的科技创新活动,能够集中力量进行科技攻关,解决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于增强国家的科技实力、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具有重要作用。《决定》提出:“优化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这是完善科技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将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的效能,更好保障重大科技创新的顺利实施。
第一,优化组织机制是完成重大科技创新的必要保障。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科学研究范式发生深刻变革,科研活动复杂性显著增加。重大科技创新具有前沿性、引领性、颠覆性等特点,投入大、风险高、周期长,是系统性社会化大生产的一种形式,必须要有强大的组织机制。同时,我国科技事业发展迅速,科技创新由原来的学习型、追赶型逐渐转变为并跑型、引领型,迫切需要优化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以适应科技发展趋势和我国科技创新工作的需要。特别是中央科技委员会成立后,科技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发生重大变化。加强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对重大科技创新组织者作用,强化国家层面的统筹和布局并组织推动实施,需要进一步优化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优化组织机制,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集聚战略科技力量,调动重要创新资源,保障重大科技创新顺利实现战略目标。
第二,优化组织机制有利于提高重大科技创新的效能。重大科技创新需要大量创新资源,而创新资源是相对稀缺的。优化组织机制,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资源配置模式,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把好钢用在刀刃上,实现科技创新效益最大化。重大科技创新往往涉及多个部门、领域、团队和学科,优化组织机制,有利于增强创新协同性。针对不同创新任务形式,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完善“揭榜挂帅”、“赛马”制、“业主制”等方式,建立起适宜的组织模式,可以系统地提升创新效率。通过优化组织机制,可以进一步促进科技产业的融合,增强科技创新对产业和经济的源头供给能力,加快成果转化,尽快形成新质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