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溪湖区的申女士不顾风雪,为我院刑事审判庭送来一面印有“雷霆破案挽损失,一心为民反诈骗”的锦旗。
申女士见到承办法官后激动地说:“真的没想到,被电信诈骗的钱竟然还能追回来,这都是你们的功劳啊!”。
2021年6月,被告人张某某等三人明知其接收、转移资金是违法所得的前提下,通过微信扫码等方式转移上游犯罪诈骗被害人申某的钱款。被告张某某三人到案后,承办法官向被告人及其家属讲解了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原因及法律后果。经过主审法官的释法说理,三名被告人表示认罪认罚。考虑到被告人真诚悔罪的态度,承办法官综合全案情节依法量刑审结此案。
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及法官助理先后劝导教育,被告人张某某返还被害人申某被骗钱财。
被害人申某对时隔近三年返还的被骗财产感到意外与惊喜的同时,再次对承办审判团队表示感谢。
锦旗和感谢的话语是认可与肯定,更是激励。下一步,我院刑事审判庭将继续把反诈挽损牢记心间,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筑牢反诈“防火墙”,保护好群众“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