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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百姓诉求无小事 上门调解解烦忧
  发布时间:2023-07-27 09:42:25 打印 字号: | |

七月艳阳如火,丝毫不影响溪湖区速裁团队的工作热情,他们坚守一线、为民解忧。

前不久,调解员孙妍接到一起涉及两位八旬老人办理离婚的案件。经了解两位老人在半年前就向我院申请过离婚,但因为房产分割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最终撤诉。

此次诉讼是由双方儿女代为办理。通过与两位老人及家属的沟通,调解员孙妍了解到两位老人是重组家庭,婚后没有共同的子女,两人带着各自的儿女共同生活了近五十年,因为一处房产和补偿款双方一直存在矛盾,迫于无奈只能通过到法院申请离婚的方式来解决。

这起案件虽然案情清晰明了,但由于其中一位申请人刚刚做了喉癌手术行动不便,只能由儿女代为办理相关事宜。在明确两位老人都是为了便于身后处理房产而办理离婚手续后,本着为化解矛盾、服务至上的理念,调解员孙妍同志在征得两位老人的同意后,组织双方老人的儿女们到院调解。

由于双方的矛盾累积已久,多次组织调解双方儿女均以不欢而散收场。妍同志与我院速裁团队并没有因此放弃,通过反复研究案情寻找调解突破口、开解双方当事人儿女来化解矛盾。最终双方当事人儿女被调解员真诚的话语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所打动,达成一致,即房产归申请人所有,申请人给付被申请人三万元补偿款,并当场付清。

案件发展至此,又遇到新的困难,申请人因身体原因不能到院签字,这可急坏了家属们。调解员孙妍、吕亚斌两位同志遂决定上门服务,到申请人家中现场办理相关手续,老大爷看不清字,两位调解员一字一句念给老人听;老人不能说话,就采用问答、手写、点头等方式沟通,来确定调解的结果是老人的真实意愿,并录制视频,最终完成签字。 

    回顾此次调解过程,从最初双方儿女各执己见不欢而散,到几轮调解下来达成一致签字付款;从双方儿女最初的恶语相向,到拿到调解书后双方询问对方老人健康状况的关怀;从当事人刚来到法院的眉头紧锁,到矛盾被解决后的笑脸和对法院的感谢……这一切,只是调解员处理的众多案件中的一件,却是两个家庭十多个成员后顾之忧的解决,再次体现出“百姓诉求无小事”的工作精神。 


 
来源:立案庭
责任编辑:爱民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