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民事庭法官成功调解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深入推进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多、更快、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矛盾化解渠道。
2015年被告李某某因爱人有病向原告张某某多次借款,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后至还款时间,被告并未依约还款,原告张某某多次催要,至今仍未履行还款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张某某无奈诉至我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与双方当事人通过电话、当面沟通等方式积极向各方当事人释法明理,了解到被告已七十岁,还在做着护工的工作,原被告也是多年的好朋友,便以此为突破口开展两方面的调解工作,综合分析双方当事人的诉求,提出了具有操作性的方案,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每月还款两千元的还款方案。
我院民事庭不断发挥调解在审理纠纷案件中的积极作用,秉承民事案件调判相结合的指导方针,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