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点钱,被告拖了我大半年,没想到我当天递交完起诉状,隔天就收到钱了,溪湖法院真是神速啊!”。2023年4月的一天,张某开心来到我院调解室向诉前调解员开心地表达自己的谢意。
谈起欠钱的事,张某叹了一口气:“一共就700块钱的事儿,都不值得起诉,但我咽不下这口气,只能求助法院帮我解决了……”
近日,我院诉前特邀调解员收到张某诉田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了解:张某与田某曾是朋友,2022年7月田某欠别人运费没钱给付,就通过微信联系到原告张某,向其借了700元钱,约定一周后还钱。
张某通过微信分二次向田某转账共计700元,一周后田某却没有如约还钱,原告张某多次催要,田某以种种理由拖延,最后还将原告的张某微信拉黑,原告张某实在接受不了,诉至我院。
调解员耐心倾听张某诉说,了解案情后,立即与被告田某取得联系。起初被告还辩称并未将被告微信拉黑,是手机不慎丢失,无法与原告取得联系才导致无法还款。
调解员同志不动声色,耐心向被告田某讲解法律规定,寓理于法。同时还主动为田某提供解决思路,把原告孙某的微信重新推给田某,由田某自行将钱转给对方微信。
田某称张某仅仅因为700元就将他诉至法院,双方都翻脸了不想再加对方的微信。
调解员同志马上引导田某将700元欠款交由自己代收,再将钱交付张某,并由张某出具收条。田某当场表示同意并于当日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我院调解员还在后续工作中为张某、田某冰释前嫌进行调和,做出进一步的努力。
此案圆满解决。
张某说:最初没想到因为这么一件小事要麻烦法院、麻烦你们,总觉得不好意思,没想到案件到法院后,困扰我多时的疑虑就这样被法院快速、圆满地解决了,必须点赞!
一桩小案,一个心结。案无大小,或许只是因为当我们专注去解开案件背后的那个心结,圆满解决一个矛盾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从中收获的欣慰和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