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人们提起法院执行工作时,不免第一时间联想到严肃冰冷的搜查、扣押、查封等强制措施,然而执行工作也有其温暖柔情一面。
近日,我院执行局法官与助理接待了一位风尘仆仆、泪流满面的当事人金某某,当事人由于情绪过于激动,一时语塞,竟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见此情景,承办法官及助理赶紧上前安慰,为其解开心结。
经安抚当事人情绪后了解到,金某某与其丈夫祝某二十年前购买了一处房产,该房产归高某山与其妻子张某共同所有,购买时与高某山的子女高某春签订了购房协议,由于种种原因该房产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因高某山、张某已去世,且金某某与祝某均已年过六十,房产过户问题实在无法拖延下去,故二人以高某山及张某的继承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事判决已作出,被告均无异议。待判决生效后被告配合金某某、祝某到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时,因判项不明,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故告知当事人金某某、祝某到需到法院申请执行。
当事人金某某、祝某面对一波三折的房产过户问题万分焦急,别无他法的他们只能以高某春为被执行人向法院提起执行申请,但目前被执行人高某春现身患重病,目前无法行走,这无疑成为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多年积攒的委屈、无奈皆涌上心头,只希望法院能尽快帮其办理过户手续。
房子是老百姓一辈子的大事,奋斗在执行一线的干警同志们深谙此理。在了解案情后,执行干警立即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经与被执行人高某山确认情况属实,高某山表示愿意委托其孪生姐姐高某兰代理其到执行局制作笔录并配合过户。
5月5日双方当事人均到场配合制作执行笔录,执行干警当日就将过户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制作出来,并于第二日将相关材料送至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同日将过户裁定送达给了申请人金某某。
拿着这份期盼已久的裁定书,申请人金某某于5月8日到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功办理了过户登记。
为了表达感激之情,金某某专程来到我院执行局,将印有“公证执法、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承办法官及法官助理的手中,深深感谢二人为其解决了二十年未解决的心头之患。
漫漫执行路,拳拳为民心,这起案件只是众多执行案件中小小的缩影,但却真实展现出我院执行干警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能够将情、理、法相融合,以柔性执法践行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