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辖区民营企业“某制药有限公司”经理电话联系到我院,告知该企业经营账户被冻结并已经影响企业日常生产经营。
我院执行局立即就该民营企业涉执行案件进行查询,发现执行此次司法冻结为大连市旅顺区法院。
虽不属于我院管辖,但考虑到辖区民营企业的“急难愁盼”,我院还是决定“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主动联系大连市旅顺区法院,了解“某制药有限公司” 与一家外地企业债务纠纷的实际情况。并迅速组织执行局相关同志从涉案双方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出发,依据法律帮助“某制药有限公司”积极寻找打破僵局的解决办法,最终“某制药有限公司”决定以相应数量的产品作为抵押,与涉案外地企业达成执行和解。
为提速案件进展,尽快帮助“某制药有限公司”解冻账户,我院还主动对接大连市中级法院执行局进一步说明情况,积极沟通大连市旅顺区法院执行局实现“异地同步、联动解决”涉案企业的燃眉之急。
目前“某制药有限公司”已经恢复日常生产经营。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永远在路上。
坚持在每一个涉企案件中,在企业每一次问计求方的司法需求中,精准聚焦、靶向施策,切实解决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延伸护航企业的“最后一公里”,以“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工作态度竭尽所能,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助力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