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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法院:传承雷锋精神 开展学雷锋系列活动
  发布时间:2023-03-08 08:42:53 打印 字号: | |

雷锋是一个时代的楷模,雷锋精神更是一个时代的传承。今年的3月5日是第60个雷锋纪念日,溪湖法院组织开展了学雷锋系列志愿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雷锋精神,树立文明新风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3月3日,依照区直机关工委部署安排,我院积极组织各支部党员参与“百名党员进社区,学习雷锋促创城”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们穿上红马甲,戴上白手套,拿着清扫工具,走进了辖区社区的各个角落。他们有的拿着笤帚铁锹清扫沉积许久的杂物,有的则直接徒手清除藏在“卫生死角”的生活垃圾。在清理的过程中,大家顾不上春寒料峭,也不顾垃圾散发的阵阵异味,团结协作干得热火朝天,用实际行动诠释新时代法院干警践行雷锋精神的责任与担当。

此次学雷锋活动,我院还结合法院本职工作,于3月6日上午组成普法小分队走进溪湖小广场,深入群众发放普法宣传手册。

在人流密集的路口设立法律咨询台,立案、民事、执行、刑事的法官助理针对群众提出的立案与执行程序、如何进行胜诉维权、案件执行时效等问题,一一进行解答。

“这回我可知道如何保护自己了,希望法院的小同志以后能够多来讲讲法律知识”在普法活动现场,一位大娘用恳切的话语表达了对法院干警普法工作的肯定。

与此同时,我院还积极组织本院干警参加辽宁政法大讲堂“永远的雷锋,永恒的精神”主题讲座。通过认真学习雷锋生平事迹、经典名言激励法院干警们身体力行地将雷锋精神融入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立足本职,担当奉献,为建设和谐溪湖、美丽溪湖献法院力量。


 
来源:政治部
责任编辑:爱民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