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院发挥强基导向,以新时代“五化”法庭建设为契机,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深化“智慧审判”成果,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2022年12月15日,我院启动便携式移动审判模式,并在石桥子法庭正式运行。石桥子法庭法官张源远、法官助理高晗和书记员李明丽走进辖区企业,在我院技术室的全程保障下,拉开本溪法院系统第一次使用移动审判终端开展移动巡回审判的序幕。
本案是一起广告合同纠纷,因受到疫情影响,辖区某企业的资金周转遇到困难,致使尚欠原告辽宁某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的部分广告款尚未支付,原告因此起诉到本院,发生该纠纷。
我院利用移动通讯技术手段,借助智能终端与法院办案系统无缝对接,打破信息系统服务的空间、地域限制,让法官走出法庭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移动庭审、调解,真正实现移动办案,本次庭审就是将开庭地点由法庭转移到了企业会议室,原被告公司多位人员都直接或间接参与了庭审,之间的沟通变得畅通无阻。
移动庭审终端应用已和智慧审判系统对接,实现单机离线版跨域到无纸化联网的弯道超车,从庭审准备阶段预订法庭和排期信息导入、到庭审阶段当事人信息比对、播放庭审纪律、书记员记录及三方查阅笔录信息,到庭审结束签名提取指纹,以及笔录加入电子卷宗整个过程都非常顺畅,并且全程自动录音录像,在智能设备上触摸操控就像我们在家使用手机、平板上网一样便捷,解放书记员和当事人携带纸质卷宗和证据材料的繁琐和劳累。
巡回审判作为便民审判方式,一直在被各级法院积极探索并大力推广,便携式移动庭审的运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巡回审判的有效结合,极大的减轻了巡回审判中法官和书记员的负担,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因交通不便、来回跑路等开庭难问题。
此次巡回移动审判,紧抓原被告公司的矛盾争议焦点,很快达成调解协议,溪湖法院智慧审判成果和石桥子法庭办案人员的表现获得了双方公司的一致称赞。
今后,我院将进一步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审判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促进便携移动庭审、无纸化办案模式推陈出新,为智慧法院建设、审判大数据应用贡献溪湖法院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