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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办民“办实事” 案结“事办实”
作者:政治部  发布时间:2022-09-21 14:45:38 打印 字号: | |

炎炎盛夏,我院石桥子法庭迎来一位特殊的当事人贾先生。烈日骄阳,风尘仆仆的贾先生却只为专程送一面锦旗。他说,锦旗上面的话“为民做主,心系百姓好公仆执法公正,清正廉洁好法官”,是他对石桥子法庭张法官和法官助理辛苦工作的诚挚感谢。

2020年11月27日,贾先生帮助朋友裴某装车时,车辆发生溜车事故,贾先生不幸被货车直接碾过,身体多处严重损伤,落下双腿终身残疾。

2021年4月末,贾先生在伤势尚不稳定、双腿行动不便的情况下到我院石桥子法庭申请立案,虽然当天给予立案,但由于需要伤残等级鉴定,本案法官助理在等待贾先生身体符合条件后,第一时间带他完成伤残鉴定。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考虑贾先生儿女不在身边,无人照顾,以及他住院后产生巨额医疗费用的实际困难,在其本人提出申请后,法官张源远审查后认为其符合条件,积极与保险公司协调,帮助先予执行医疗费10000元,以燃眉之急。

虽然本案案情较为复杂,我院两位同志加班加点、毫不懈怠,高效结案。

如今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一审的胜诉判决,贾生生一直悬着的心终于踏实了,尽管行动不便,他还是顶着烈日专程送上锦旗。

一滴水,能折射太阳光辉。一桩案,能彰显法治公理。一面锦旗映照出初心使命。案无大小、将心比心。用案结事了把实事办实,以坚守不渝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爱民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