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招聘10名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经网上报名,进入现场资格初审环节的人员共计156人。未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后续笔试、面试资格。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第一场(7月5日上午9:00) 共计25人
人员名单:张婷、石明、梁文楠、李硕、白璐、张园、
吴立新、张美娜、毛霜、申荣、孙越、高旭、杨兆智、朱晓彤、高策、李园、程岩、闫冬、王瑞珺、孙雨桐、富云
宁思涵、宋梓僮、裴欣、关美静
第二场(7月5日下午13:30) 共计25人
人员名单:胡盛楠、宋震男、陈菲彤、张欢、赵锐
闫龙珠、蒋雨洋、宋金峰、杨春宇、张子叶、许筱晨、赵芳震、孟猛、张琦、宫宁、刘显华、张广、杨虹、侯云龙
蔡袁宇、李张学、蔡智雅、罗敏、张琦、白福香
第三场(7月6日上午9:00) 共计25人
人员名单:刘浩田、栗伶慧、袁佳、汪菲、单俊男、王怡、郭玲丽、张扬、周莹、张思怡、贾思琪、孙歌
于广伟、王储、闫宏睿、张明欣、苗琳、陈闯、包小玉
刘苏谊、常爱东、李丹、董文慧、吴宇田、吴喆
第四场(7月6日下午13:30)共计25人
人员名单:宁思涵、景野、胡琪、卓佳悦、左雅、董晓雪、李若嘉、王禹喆、乔准、王忠泽、华欣、叶琳、刘铭、王禹苏、隋君娜、刘思睿、李天凤、李肖、杨帅、吕兰臻、汪小涵、宋金峰、宋歌、崔洪汉、王翔禹
第五场(7月7日上午9:00) 共计28人
人员名单:曲帅、张立坤、姜春萍、赵彤、宋絮飞、孔令诗、赵韵佳、张京京、于墨琪、刘馨馨、赵宇璇、闫诗斐、马源笛、盛典、康正国、梁文飞、焦玮婷、周晶、田箐、曹芷雯、王晓明、李海钰、唐艺洧、温致嘉、孔俊骄、季境德、李思汉、张莉嘉
第六场(7月7日下午13:30) 共计28人
人员名单:刘兴华、侯琳、刘莹、徐祎璠、张晨、李贺、杨宇涵、贾鑫、邓田原、刑嘉慧、叶向楠、胡越、黄玲、王婷婷、孟珊、李昳、王长旭、王宇达、南雪、夏芮阳、高笛、刘岩、孟鸽、吴凯华、孙悦、宋立秋、栾雪、张涵熙
二、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22年7月5日至7月7日
2.地点:溪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地址:溪湖区后石路4-1号 )
三、具体流程
1.指定地点集合
因疫情防控要求,我院将所有考生按照每场次不超过30人的标准开展分场次现场资格审查,请考生对照本人参与具体场次的时间于上午9:00或下午13:30准时在指定地点集合,由我院工作人员统一进行安全检查后带入执行局楼内。
2.参与现场资格审核人员所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
(5)学信网上查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
四、注意事项:
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提供“辽事通”APP绿码、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未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进行体温检测。
咨询电话:024-42885875;
18641467032;18641467071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