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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件大道理 维护公平正义
  发布时间:2022-02-07 08:37:26 打印 字号: | |

2021岁末之际,刘女士送来 “捍卫法律尊严,维百姓利益” 的锦旗无疑给忙碌中的我们打了一个实实在在的“好评”,由衷点亮我们对法院工作职责和对司法使命的无限荣光。

这面锦旗的背后是彩屯法庭为民司法的生动实践,是员额法官梁超和法官助理白靓的努力与付出。

刘女士于2007年5月1日从陈某处购买了房屋。2019年年初刘女士得知可以办理房票后,便多次找陈某,希望陈某能够协助其办理房票。但是陈某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无奈之下刘女士于2021年10月诉至我院,要求陈某配合她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手续。

法官助理白靓协助法官梁超拨打刘某提供的陈某的手机号码,对方否认自己是陈某。经与刘女士核实,刘女士特别提供了她与该号码通话的录音,确认这个号码是陈某的。

白靓同志再次拨打该号码,接通后对方只接听,但是始终不说话。之后白靓又到派出所和户籍地所在社区查找陈某的信息,到陈某的户籍地址送达,户籍地址的业主告知该房屋已经被陈某出售,陈某已经不在此居住,不知去向。

迟迟无法送达,刘女士万分焦急,明明付款买了房屋,却由于陈某不配合多年来一直无法办理房票,办房票成为她的一块心病。

法官梁超决定到移动公司查询,看看刘女士提供的陈某的电话号码是否登记在陈某名下。经查发现,该号码登记在陈某名下,且从2007年起一直正常缴费使用至今。因此用短信的方式向陈某送达了开庭传票,依法缺席审理。

审理结束后再次用彩信的方式向陈某送达了民事判决书。刘女士拿到民事判决书时特别激动,本以为如果对方一直不配合,谁也没有办法,没想到法院这么快速审结案件,维护她的合法权益,并用这种无声的方式正告陈某,不配合不意味着不担责,尊重法律的权威,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保障权利。


 
责任编辑:爱民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