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眼里的小案,却是人民群众心里的难心事儿,一桩小案关系邻里和谐,更关乎社会稳定。
白某某与倪某某原本是和睦邻居,近一时间却因为倪某某水管破裂导致原告白某某家墙面和地板损坏,双方因沟通赔偿事宜时情绪激动结果引起纠纷诉至我院。
承办此案的是我院的老法官、员额法官、审判委员会专委张庆忠同志,虽是一件争议标的不大的小案件,但张法官没有丝毫懈怠。
原告起诉后,本院第一时间送达,因被告家里经营超市,没有时间到法院来领取材料,法官张庆忠携书记员尚秀竹主动到被告家超市进行送达。
见到张法官,被告立刻情绪激动,强烈表明漏水的责任不在于她。借此,张法官又到原、被告家中进行查看,耐心听取双方的意见,经查明漏水责任在于被告。
因此与被告再次进行沟通,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点点滴滴之间被告也终于认可是自家原因导致的原告损失。
起初原、被告还不同意调解,各说各话,原告坚持要求对损失进行鉴定,为此我院第一时间将该案引入鉴定程序,法官助理、书记员以“破冰邻里关系”的良好初衷,继续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反复劝解,被告最终同意赔偿原告3000元,双方释怀,终化干戈为玉帛。
考虑被告经营超市,没有时间到法院履行调解手续,原告还在石桥子工作,只有周末有时间来法院。张法官将调解时间定在周六,加班加点为当事人服务,原告当场拿到了全部赔偿款,原、被告均对我院为民着想,耐心细致工作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