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受理的一起原告鲁某某诉被告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法官曹洪鑫审理。
此案情况特殊,被告刘某是一名残疾人,没有联系方式,也不知道送达地址。原告提出财产保全,要求查封被告的银行存款22400元,并提供担保。
在诉讼保全裁定下达的一周后,被告到法院来了。因为被告刘某是聋哑人,无法正常沟通。法官曹洪鑫与被告刘某采取书写方式沟通了三、四个小时,最终成功送达。
被告表达想解冻银行卡,曹洪鑫答复在案件审结前,不能解冻,如果需要零用钱,法官本人可以给他一些钱先用着。
被告刘某听到法官的答复,备受感动和理解,一直用手势表示感谢。
为了案件尽快解决,曹洪鑫不厌其烦多次做工作,就在今天调解结案。
被告刘某一次性偿还了借款。在庭审过程中,由刘某的同事作为翻译,顺利的完成庭审。为了在国庆节前将被告的卡解冻,曹洪鑫利用中午时间与执行局沟通,确保今天解除冻结,让被告开心过节。
源于关爱更是尊重,虽然案子输了,可当事人却能够真实感受到法院人的耐心与细致,为民司法的拳拳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