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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民愿当先办实事 当庭宣判显初心
  发布时间:2021-09-28 16:17:58 打印 字号: | |

石桥子法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切实把群众满意作为“一庭一品”建设的价值坐标。

在李某某诉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被告系亲属关系,被告欠款原告8000元借款多年未还,原告无奈诉至我院。石桥子法庭负责人、员额法官张源远接到此案后立刻与案件当事人沟通,曾多次试图开展调解,发现原告与被告积怨已久、误会颇深,无法调解,但是被告电话中明确对欠款事实和数额予以认可。

为了及时化解双方心结,张源远在梳理案情后决定立即开庭。由于被告身处外地加之疫情防控、双方矛盾等多方面原因,当天开庭时被告并未出庭,庭审前张源远再次与被告电话连线,被告再次明确表示对欠款事实和数额的认可,也愿意服从判决。

鉴于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考虑减轻双方诉累,真正做到让群众少跑路。张源远决定当庭宣判,原告于开庭当日领取判决书时,为石桥子法庭设身处为人民群众着想的举动连连点赞!

基层法院是服务群众的前沿窗口,更是联系群众的平台和纽带,石桥子法庭始终紧扣法庭品牌建设,坚守初心,努力在一案一事上提升服务水平,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院干警队伍通过开展教育整顿带来的新改变、新面貌,用实际行动不断拉进法庭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彰显法庭新气象。


 
责任编辑:爱民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