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有31名当事人来到我院三楼调解室,脸上却都洋溢着轻松释然的神情。等待他们的张源远法官和书记员阚雅娟,将调解笔录分发到每个人手中,并与其一一核对工资数额、答疑、指导签字。
原来系张源远法官承办的某某公司诉33人劳动争议案件。该33人均系某某公司离职的员工,因离职时公司未结清工资,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了工资、经济补偿金及保险。公司不服仲裁裁决,故向本院起诉。接到该33件案件后,张源远感受到压力,这是集体诉讼案件,一边是企业危机,一边是民生生计,矛盾突出,须妥善处理,快审快结。
阅卷后即确定开庭时间,同时做好调解准备,开庭审理时发现双方矛盾很深,另外双方对公司的主体变更存在很大分歧,各执一词。为查清该事实,开庭后张源远和助理王一博到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公司档案,确认公司主体变更过程及时间。因是集体诉讼且案情复杂又涉及到当地企业的经营发展,应尽量做调解工作,充分了解双方的诉求,寻求调解方案。
由于一个33人微信群成为一化解矛盾纠纷的减压阀和倾诉驿站,微信群里有公司的会计,也有人事工作人员,听听她们的意见或许能打开突破口,随即以微信群沟通及个别电话沟通方式,以了解工资构成为切入点,深入了解他们的诉求,经过多次交流,他们表示其实并不想要经济补偿金,只是公司拖欠工资时间太长,只要短期内能一次性支付工资,可以放弃经济补偿金。随后与公司代理人沟通,公司承诺一个月内将工资全部支付完毕。至此,双方均同意调解,并约当日下午来法院调解。
一个月期限转瞬即逝,张源远在做案件回访时,及时提醒公司代理律师履行期限,并叮嘱务必按时给付,否则公司将要额外支付违约金,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承办法官又再次提醒。最终公司按照调解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了劳动者工资,赢得了人心、赢得了信任,更为自身避免了损失。33名劳动者也通过诉讼获得了应得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