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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法院进一步明确近期扫黑除恶工作
  发布时间:2019-04-30 09:52:39 打印 字号: | |
  4月29日下午3时,在我院机关五楼会议室召开中层工作例会。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王民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4月24日市委召开政法工作会议的重点内容。传达学习4月28日市法院组织召开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议的精神。

   会议提出,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是“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今年主要工作任务是“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明年主要工作任务是 “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围绕今年“攻案件”的这个中心工作,会议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共受理相关案件2件,并去年年底已经全部结案。

  下步我院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继续认真落实整改。结合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对标对表,推进整改措施落地见效,防止问题回潮。二是要继续深入开展案件线索排查工作。严格台账管理,落实线索排查工作。坚持开展刑事庭审“最后一问”,进行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三是要继续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学习《全国扫黑办首次新闻发布会公布“两高两部”4个意见》、《全国扫黑办明确“恶势力”具体认定标准》等内容。严格落实涉黑涉恶性质案件定罪量刑的法律规定,对地区黑恶犯罪要积极参与,做到提前介入。在掌握标准上要严格黑恶犯罪的法律标准,不人为拔高和降低。集中审判力量,快立快审快判,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四是要继续开展宣传。结合具体案件,适时适当向相关媒体发布案件审理情况,营造有力的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溪湖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