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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法院主动“进企送暖冬”
  发布时间:2018-11-21 17:08:39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溪湖法院围绕溪湖区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总部署和总要求,立足辖区具体实际,紧扣“破解执行难、保障企业运营”的主题,在4000余件审理案件和近2000件执行案件的现实压力下,对占执行案件总量近60%的涉企案件,坚持实施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原则,帮助企业执行回款1.2亿元,清收域外欠款6000余万元,积极营造司法暖环境。
为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2017年12月19日溪湖法院执行局有关同志按照院党组总体工作安排,在执行局长孟辉的带领下,邀请史贵生等五位市级人大代表和区纪委第一监察组组长田红同志,一同走进辽宁恒通治金装备公司(原本钢轧辊厂)。在该公司邱总的引导下,实地参观生产车间,真实体验企业生产状况。在与该企业领导的座谈中,溪湖法院深入了解企业发展规划,主动就企业生产经营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给予提示和解答,并表示溪湖法院将继续担当作为,依法服务企业运营,助推辖区经济发展。随后大家走进双花集团,市人大代表、双花集团董事长仇登伟对溪湖法院主动高效的工作效果表示感谢,对多年来溪湖法院执行工作始终不懈的工作劲头给予了肯定。
  下一步,溪湖法院要将党的十九大精神融入到具体的工作中,进一步巩固阶段成果。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不断优化审执作风,更加切实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严格依法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全力打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助力企业发展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溪湖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