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我院召开中层干部工作例会暨第四轮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会。六位中层领导同志结合各自岗位进行学习交流发言。
会议围绕落实市法院廉政工作会议和区委关于“压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约谈会议精神,开展一次廉政集体约谈。会议要求我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要提升政治站位,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与审判工作的同步推进。要强化司法为民理念,坚持纠正四风不止步。要紧盯重点区域、关键时间节点,坚持抓早抓小。会议强调,要严格依规加强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管理。全院干警包括聘用制法警、书记员要严格遵守婚丧喜庆事项报告制度。
会议结合中央八项规定适用人员范围与具体表现,办公用房规定标准与违规行为,上级法院开展审务督察的问题通报以及市纪委关于“五一”“端午”两节的节风要求,同与会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会议特别指出,在破解执行难的决胜之年,区委、区政府、区人大等主要领导给予我们高度关注和有力支持,我院要以此为激励,举全院之力,保障执行团队建设,确保通过“大考”。会议还就学习贯彻《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以强调并组织学习。对加强审判工作、信访稳控等方面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