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指出,要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最后一公里”对人民法院的要求就是为当事人提供完整的诉讼服务,让司法为民即接地气又暖人心。
立案工作是当事人进入法院的第一道门槛,是当事人感受诉讼服务的体温计,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不仅仅要涉及诉讼后的“最后一公里”,更要延伸到诉讼“前的一公里”。
2015年3月10日当事人白某来我院进行立案咨询,白某自称自己是农民工,2014年4月在给人打工的时候,从高处摔下,造成自己一只眼睛失明,身上多处骨折。自己为了治病从亲戚朋友那里借了十万块钱,出院以后,他多次找到雇主商量赔偿事宜,雇主总是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他只好找到法院,想通过诉讼得到赔偿。但是自己没什么法律知识,也没钱请不起律师,连诉讼费现在都无力承担,不知如何是好。
立案庭工作人员细心听完白某的诉说之后,告诉白某如果经济困难无力缴纳诉讼费可以向法院申请缓交诉讼费,对于符合条件的还可以去司法行政部门申请法律援助,请法律援助律师帮助他解决法律问题。虽然只是短短的几句话,但当事人白某听完后觉得内心充满希望,一直说这些便民、利民的政策让他对打官司解决问题充满信心。
没有一种根基,比扎根群众更坚实;没有一种力量,比在群众中汲取更强大,党的群众路线注定了党与群众的鱼水关系,人民司法亦如此。不管是诉讼前一公里的铺就,还是诉讼后一公里的打通,都是司法为民拳拳真情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