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法院民二庭近期受理了六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六个案子的原告是同一家单位,六个案子的被告均系原受雇于这家单位的农民工。原告因不服劳动仲裁裁决书的裁决内容,遂起诉至法院。这六个案子分别由民二庭三位法官承办。立案后,因原告不积极提供被告的联系方式,导致起诉状副本等相关手续送不出去。5月7日下午原告才将被告的联系方式提交到法院。杨雨春庭长立即联系其中一名农民工,通知他原告不服仲裁裁决已经起诉至法院,并让他帮忙将其余几人一同找来法院。六名农民工一小时内赶到了法院。见六名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程序一点不了解,在送达时,承办法官冯楠楠与张慈芳分别向几位农民工释明法律,告知他们之前的仲裁裁决因原告单位起诉而未生效,现需要他们积极应诉,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在举证期限及答辩期限内提交材料,进而维护他们自己的权益,同时建议他们最好能找委托代理人,有利于他们应诉维权。几位农民工认真听了法官们的讲解,渐渐对法律程序有了了解,并表示回去就找律师。农民工们对法官们悉心释明法律表示感谢,让他们渐渐增加了法律意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