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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往返2600公里 快速执行拖欠二年货款
作者:执行二庭  发布时间:2014-09-23 10:44:57 打印 字号: | |

    生意好做钱难要。这本难念的经让很多企业倍感头痛,坐落在经济开发区的某耐火材料公司无一例外的也未能幸免。

    2012年夏季,这家企业因为良好的信誉和产品质量而受到河南一家企业的关注,在经过考察和洽谈后,双方签订了供求合同,耐火材料公司根据合同为对方提供了产品,但对方在耐火材料公司已经完全履行完合同后,却扣留四十余万元的货款拒绝给付,耐火材料公司为此向有管辖地的溪湖区法院石桥子法庭提起的诉讼,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

    执行二庭受理案件后,承办人次日便与法庭承办人一起启程,搭乘前往郑州的最早航班,在郑州转乘客车,在经过二个多小时的颠簸后,顺利到达河南新乡,当天对企业的开户账号进行了冻结,并不顾疲劳,驱车前往企业,向企业送达了相关的法律文书。

    由于被申请人地处中原,与申请人两地相隔,处理案件往来花销巨大,而且案情清楚,被申请人在河南当地地位颇重,应该会顾及其已经建立起的良好信誉。考虑这些因素,已经奔波一天的两庭案件承办人,当晚研究起案情,制定审判方案, 决定次日上班时间后与企业的相关领导见面,对这起案件进行调解。第二天,在企业领导刚刚推开办公室的房门后,我们承办人便上门,将我们的身份和来意向企业做出了说明。企业领导被我们的诚意和敬业精神打动,在和申请人做了一番的讨价还价后,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执行庭二庭和石桥子法庭的两庭承办人,当天乘坐最晚的回程航班,带着对方支付的十余万元返还本溪,余款对方也按照协议约定在十日后全部支付。这起拖欠两年多的欠款,就此化解。

    一直关注案件进展的耐火材料公司人员,在得知法院工作人员,利用两天时间往返两千余公里,顺利拿下案件并带回货款后,对法院的这种办案效率深感震惊,对案件的结果深表满意,对溪湖区法院干警这种雷厉风行的办案作风给予了很高的赞誉。

责任编辑:执行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