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9日,溪湖区人民法院的全体干警参加了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此次会议旨在认真学习全国法院2013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和辽宁省法院2013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的精神,总结我市各基层院的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13年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市纪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组组长吕文斌同志作反腐倡廉工作报告。吕文斌组长对我市各基层法院2012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并表扬了各基层法院的创新做法。吕文斌组长提出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完善机制;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013年的工作任务要围绕以下八点展开:1、严明党的纪律;2、大力加强作风建设;3、进一步强化廉政教育;4、落实司法巡查制度;5、加强干警廉政办案管理;6、严格落实错案责任办法;7、强化廉政责任制落实;8、运用现代化审判运行方式。
史明武院长引用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讲话中提出的“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强调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各基层院要进一步加强认识,把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引向深入。史明武院长提出三点意见:1、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2、标本兼顾、惩防并举;3、加强领导,认真履责。史明武院长强调要着重加强对审判、执行的监督,开展好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为本溪的繁荣、稳定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