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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教于审润物无声 寄情于法播撒希望
作者:刑事审判庭  发布时间:2013-04-18 22:00:40 打印 字号: | |

    2013年1月23日,我院刑事审判庭少年法庭在一楼大法庭公开宣判李某某等六人聚众斗殴一案。审判长赵玉兰宣读判决书,李某某等六名罪犯分别被判处二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缓刑。后由赵明娇从青年人成长的角度向六名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这些最小只有18岁、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一味张扬兄弟义气而走上犯罪道路的年轻人,通过这次教训意识到了自己犯下的错误,在聆听到语重心长的嘱咐后下定决心改过自新,不辜负法庭以及社会的宽恕与期望。

    少年强则国家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几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占全部犯罪人数10%左右,成为除毒品、环境污染之外的第三大社会问题,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职责。

    少年法庭是从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展到以办案为平台,以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要工作职责的机构。多年来,溪湖区人民法院的少年法庭在本溪市中院指导下,在院党组的关怀下,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结合本地特色及本院的实际,先后推行圆桌审判、专家陪审、庭审教育、判后寄语、社会矫治等多项举措,多管齐下积极推进少年法庭建设。积极致力于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地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不懈努力、大胆创新、亮点纷呈、成效显著,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加强组织与领导工作,重视机构和队伍建设

    溪湖区法院高度重视少年法庭建设,始终把未成年刑事审判工作列为审判工作的一个重点,并专门成立少年法庭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亲自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以加强少年法庭的组织领导,协调少年法庭各项工作,明确各自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院党组专门选调一名政治素质高、审判质量过硬、有爱心、擅长做心理工作的女法官专门负责审理未成年刑事案件,并在此基础上组建成立首个专门审理未成年刑事案件的合议庭,充分保障少年法庭工作的顺利开展。

    科学准确裁量刑罚,多角度进行希望教育

    “没有生来就不良的少年,只有生来就不幸的少年”。看到站在刑事被告席上的一张张幼稚无奈的脸庞,少年法庭法官们内心感到沉重和压抑。这些未成年人为什么会走上犯罪道路?该让他们如何迷途知返,重塑美好人生?又该让家庭和社会如何重新接纳这些孩子,让他们的花季不再凋零?少年法庭法官们付出不懈努力,不断探寻着新的审理方法,注重“情”与“法”的交融,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不大、可塑性强的特点,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不动摇。综合考虑被告人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悔罪表现,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并充分考虑到这些大多是在校学生,都是初次犯罪,犯罪后悔罪态度良好。对整个案件所有的被告人都是大幅度从轻减轻判处,希望给这些误入歧途的孩子们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令人欣慰的是,这些举措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很多未成年被告人认真写了充满忏悔和歉疚的悔过书,他们在其中写下对自己所犯下错误的清醒认识和深深的悔恨之情。

    庭前开展深入调查,无缝衔接社区矫正

    庭前调查已经成为少年法庭法官办案的一项必经程序,也是法官掌握未成年人成长经历、家庭背景、犯罪原因等信息的必要手段。工作中,除委托司法所进行调查外,法官们还通过实地走访社区、学校、发放未成年人及监护人情况调查表、寄送协助调查函等方式开展社会调查,系统全面地掌握涉案未成年人的个人情况、一贯表现和社会背景等各项信息,作为量刑时的考量因素,实现了科学、准确适用缓刑。

   在新刑诉法施行之后,针对缓刑犯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的修改,我院刑事审判庭在审理过程中加大对拟判处非监禁刑罪犯社区矫正评估调查的重视。对于这些初次犯罪的年轻人,承办人尤为重视对其社区矫正条件的考察,多次与各被告所在辖区司法局沟通,确保每一位被判处缓刑的被告人都有相应的司法所及司法局接收,避免出现断档,使得缓刑犯的后续考查和监管工作得以较好的衔接,为防止其再犯罪提供有力保障。

    发挥陪审员特殊作用,多方联动构帮教网络

    少年法庭还从工会、共青团、妇联、学校等部门聘请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少年法庭合议庭及参加庭前、庭后的延伸工作,既有效地弥补法院审判力量不足的难题,又可在不同方面对青少年罪犯进行劝说教育,达到寓教于审的良好效果。德高望重的原溪湖区教育局局长周传玺作为溪湖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人民陪审员,多次在庭后对失足少年进行法庭教育,饱含深情的语调与充满哲理的话语都让孩子们感受到这位老者对他们的深切关怀与殷切希望。一个孩子在听完语重心长的劝告后流着泪说:“我很后悔,我想继续读书,今后一定痛改前非,不再犯罪。”

    走访基层派出所、基层社区组织、学校等单位,与团委、妇联召开座谈会,积极探讨建立健全庭前社会调查制度和庭后帮教工作等相关工作机制,努力在预防、矫治、帮教少年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民事权利等方面形成合力,在全社会形成关心与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同时,少年法庭法官还会找来对孩子成长起到至关重要的家长来座谈,让这些孩子的家长懂得未成年被告人的世界观、价值观尚未成熟,家长对孩子应当做好正确的教育引导工作。

    溪湖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通过多项举措,在帮助青少年罪犯认识犯罪的社会危害、认罪服法的同时更注重让他们树立重新做人的勇气,少年法庭的法官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用父亲式的严管和母亲般的厚爱精心呵护着每一位失足未成年人,用爱心和责任心筑起了一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防火墙和隔离带,帮助他们走出人生歧途,重塑精彩人生,用对党的司法事业和人民群众的无限忠诚谱写着一曲无怨无悔的少年法官之歌。

责任编辑:刑事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