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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访忠于职责 锦旗一面表达感激
作者:执行二庭  发布时间:2013-04-13 23:39:36 打印 字号: | |

    2013年1月末,身有残疾的孙某,在本村村委主任的陪同下,又一次来到溪湖法院执行局,将写有“热情严格执法,俯首甘为公仆”的锦旗赠予溪湖法院执行局。

    2012年5月,歪头山镇孙某在给某局进行施工时,因事故造成一只胳膊一条腿严重残疾,失去了劳动能力。该院立案后,迅速将案件审结,但在执行时却出现了很大阻力,经过多次努力,将7万余元案款亲自送到了孙某的手中。该院并未到此为止,他们组织执行人员多次到孙某家中回访,了解到当地有些人听说孙某有一大笔执行款,多次上门骚扰的情况后。法院及时与孙某协商,将其案款放在一可靠处保存,协助其合理安排使用,并与镇敬老院协商,将其送往老年公寓,以案款作为入寓费用,分批划拨,使孙某的生活彻底摆脱了窘境。

    为了更好地做好执行工作,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溪湖法院进一步加大了对弱势群体的救济力度。今年以来,他们通过开展执行回访,将党和政府的关怀实实在在地送到了群众的心坎上,赢得了广大申请执行人的信任和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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