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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执行发威,老赖遁形服法
作者:执行一庭  发布时间:2013-04-13 22:46:33 打印 字号: | |

    董某于2010年租用赵某的店铺做生意,2012年3月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到期后,赵某要求董某退出店铺并给付尚的两个月租金,赵某矢口否认尚欠租金,并拒不搬出所经营的店铺,无奈赵某起诉至溪湖区法院,法院经审理判令董某倒出店铺并给付两个月的租金,判决书生效后,董某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2012年5月赵某来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中,执行员通过走访了解到,董某是一个脾气非常倔强暴躁而且无理讲三分的人,当地办事处、公安派出所都避而远之,她曾因动迁事宜组织当地百姓砸过区长的汽车,并曾进京上访,是当地社区和群众不该招惹的一个人,执行员谷返修在执行过程中,尽全力作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试图通过耐心的调解工作,化解双方的矛盾,达到案结事了,董某在执行工作的开始还算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但是一谈到实质性问题时就出尔反尔,导致案件一直不能执行,给申请执行人带来经济损失,在多次执行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本院下达了限期倒房的通知,董某在倒房期限届满时来到了法院,以要求见院长为借口自残,导致法院的执行工作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因判决书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董某长期地占用着赵某的店铺,导致赵某的经济损失不断扩大,赵某也多次到本院反应自己的不满。鉴于此案董某的自残行为,本院决定启动执行联动机制。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三家主要领导齐聚一堂,共同研究对董某案件的处理意见,联席会议一直认为,董某自残就是要达到不履行法院判决的目的,不能因为董某是一个上访户就可以法外执行,不能顾虑到上访问题,就可以让法院权威,法律的尊严荡然无存,如果不对董某的行为严肃处理,那么法院何以立院,法律以何服众,联席会一直研究决定,由法院对董某先行司法拘留,如其仍拒不履行判决,交由公安机关侦查处理,2013年2月1日本院依法对董某进行司法拘留15天,董某依然拒不悔改,2月16日公安机关对董某改变强制措施,以董某涉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罪进行刑事拘留,2月18日,董某彻底认罪服法,委托亲属到法院履行了生效法律判决。正义得到了伸张,老赖被打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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