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7日,溪湖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受理了13位农民工起诉某煤矿拖欠工资一案。张某等13名农民工系某煤矿职工,一直从事井下工作,截止到2012 年底,被告煤矿共拖欠这13名农民工两万余元的工资。原告等农民工多次催要,被告以资金紧张为由拖欠不给。马上就快过春节了,农民工辛苦了一整年,最大的心愿就是拿着一年挣的工资,开开心心和家人过个团圆年。眼看着已经是腊月二十六了,被拖欠的工资还没有着落,走投无路的农民工诉至法院,希望法院能为他们主持公道,帮他了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民一庭庭长张庆忠,接到案件后十分重视,在了解完相关的情况以后,他向13位农民工保证,一定帮助他们主持公道,帮他们要回被拖欠的工资,让他们安心的回家和亲人过年。之后,张庭长马不停蹄的来到被告煤矿所在地找到了该煤矿的负责人,向他们送达了相关的手续。并耐心的做他们负责人的工作,让他们将心比心的想一想,大过年的,用钱的地方很多,农民工辛苦了一整年,都希望能够拿着辛苦挣来的工资,回家帮家里置办些年货,和家人一起过个团圆年。几千块钱对于企业来说可能不算什么,但是对于这些家在外地,收入微薄的民工来说确实是一笔不小的数额。更何况这些民工在企业都工作了很长时间了,为企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即便是企业资金紧张,也应该想办法把拖欠农民工的工资给补上,如果是恶意拖欠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听了张庭长的话,该煤矿的负责人连连点头,马上让会计去取钱,承诺一定在过年之前向农民工足额发放被拖欠的工资。
第二天上午,张庭长又带领着这些农民工来到了煤矿,会计把早就准备好的钱逐一发给了这些农民工,农民工的钱拿在手里,暖在心里,之后他们紧紧握住张庭长的手,不住的说着感激的话语,他们感谢公正的法官,为他们主持公道,帮他们要回工资。
至此,这起农民工讨薪案件从受理到审结仅仅用了不到两天的时间,张庭长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光荣使命,也为我们日后审理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案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