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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显真情 执行回款床前送
作者:执行一庭  发布时间:2013-02-20 13:33:44 打印 字号: | |

    2012年12月5日,溪湖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的执行法官们将五万元的执行回款送到了正在北台医院住院治疗的申请人王某某手上,看着王某某满含热泪、颤颤巍巍地接下执行回款,执行法官们都不禁红了眼圈。

    今年已有82岁高龄的王某某,因为职业病长年在北台钢铁厂职工医院住院。2011年在住院期间结识了被申请人金某,金某以做生意欠缺资金为由向王某某借款,善良的老人相信了金某的说辞,借给了金某6万元去周转。结果金某却一去不返,老人在多次讨要无果的情况下,2012年5月王某某将金某起诉至溪湖区人民法院,2012年8月溪湖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被告金某返还王某某欠款6万元,金某履行了1万元后,又去向不明。万般无奈的老人来到法院申请执行,希望执行法官们能够帮助他追回欠款。

    执行一庭的执行法官们们在接到执行申请后,对老人的遭遇十分同情,表示一定要找到金某,早日为老人追回欠款,让老人能安心养病。执行法官们通过艰辛的排查工作,终于在沈阳找到了被申请执行人金某,可金某依然用各种理由推脱不肯归还欠款。2012年的冬天格外的寒冷,12月又是年底,执行案件的数量多、任务重,可是想着病床上的老人,执行法官们主动牺牲休息时间,多次往返沈阳,找金某谈话、查找其可供执行的财产。起初王某态度强硬,非但没有悔意,还存在侥幸心理,想把欠款赖掉。执行法官们一方面严肃地对他讲解了他行为的后果,对其进行教育,晓之以理;另一方面把老人的身体状况和他对老人的伤害讲给他听,让他知道他的行为伤害了怎样一位善良的老人,动之以情。最终金某慑于法律的威严和对自己行为的深深悔意将执行款5万元交到了法院。拿到执行款后,考虑到王某某的特殊身体状况,执行法官们将执行款亲自送到了王某某的病床前,老人含着眼泪用颤抖的手接过钱说出来发自肺腑的感慨,质朴的老人想不出更多的言语,出现了之前司法为民的一幕。

责任编辑:执行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