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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区法院“六到位”加强法庭安保工作
作者:司法警察大队  发布时间:2011-09-13 16:14:47 打印 字号: | |
  为确保实现安全“零事故”的工作目标,我院针对人民法庭安全防范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迅速采取行动,大力预防和坚决杜绝涉诉恶性事件发生,进一步强化人民法庭安全保卫工作。9月8日上午,王进才副院长与法警队队长翟鸣、副政委李莹一同前往石桥子法庭、彩屯法庭进行安保检查。

  王院长要求法庭全体干警对安全保卫工作的认识达到“六到位”。

  一是安全意识到位。结合近年来全国法院发生的典型突发事件,组织法庭干警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了干警的安全防范意识,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安保工作的重要性。

  二是安保制度到位。建立法庭突发事件预警处理机制,加强人员来访询问登记制度、庭审安检制度、旁听人员登记制度等;法警队对法庭安保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是矛盾排查到位。法庭要进一步加大诉前、诉中、诉后调解力度,做好判前释法和判后诠释工作,同时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激化案件进行梳理和排查,依靠多方力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

  四是庭审安排到位。法庭要建立开庭时间计划安排表,每周法庭审判员将本周所有审理的案件逐一排开,不准两名及两名以上审判员同时开庭。开庭前派驻法庭法警要认真对当事人进行安检。

  五是人员配备到位。针对法庭地处偏远,受理的案件多为农村民间纠纷、矛盾较尖锐等特点,我院认真落实调警制。对双方对立情绪激烈以及重大群体性案件,法庭可随时上报分管院领导,待批准后,安排司法警察参与审理和执行。

  六是安保设施到位。针对法庭安保设施缺乏,发生突发事件难以迅速应对,调查取证困难的现状,我院为法庭配备安检设备、催泪喷射器、手铐等防卫器械,在审判庭、走廊等关键位置安装监控设备,以应对突发事件。
责任编辑:司法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