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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法院隆重召开2009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作者:政治处  发布时间:2010-01-25 15:05:00 打印 字号: | |
  1月22日上午,溪湖法院隆重召开2009年度总结表彰大会。总结2009年工作,部署2010年工作,表彰2009年度先进庭室、“黄牛奖”、优秀庭长、优秀审判员、优秀书记员、优秀工作者及在各项竞赛中成绩优异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会议指出,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溪湖法院全体工作人员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满怀激情、积极作为、团结一致,与时俱进,率先垂范,开拓创新,按照省、市法院会议确定的工作重点,认真履行职能,提高案件质量效率,努力打造精品案件,不断开创溪湖法院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郭静涛院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院在过去一年里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过去的一年里,在上级法院、区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全院干警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重心,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工作任务。一是全力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取得新突破;二是突出司法为民,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取得新突破;三是狠抓执法办案,收结案数量取得新突破;四是加大执行力度,“清理积案”工作取得新突破;五是突出调解优先,促和谐保稳定取得新突破;六是狠抓责任落实,涉诉信访工作取得新突破;七是全面加强管理,规范化建设取得新突破;八是开展主题实践活动,队伍建设取得新突破。在全市法院绩效考核中,我院连续第二年获得总分第一,被授予先进法院称号。同时有4个庭室获得“排头兵”,9名同志分别被授予“办案标兵”“十佳法官”“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一年来,我院 先后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集体”“文明单位”,省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等荣誉称号。这一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上级法院和区委、政府、人大、政协等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敬业奉献的干部队伍、严谨高效的工作机制和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

  他在讲话中要求,全体干警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发展激情,切实拥有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的劲头,要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重点,着力在五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服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上下功夫;二是在在促进社会和谐上下功夫;三是在提高审判质量上下功夫;四是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上下功夫;五是在提高队伍素质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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