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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八项措施落实两级法院会议精神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0-01-27 09:41:00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院和我院会议精神,溪湖区法院执行局组织全局干警进行了的学习和讨论,对照吕院长和郭院长的讲话精神,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学习讨论,执行局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吕院长提出的“五种意识”、郭院长提出“五个方面下功夫”,结合执行工作工作实际,决定采取以下八项措施:

  一、加强执行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坚持执行110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健全执行措施。

  二、加强队伍建设,确保人员、车辆不出事,提高案件质量,确保法律程序不出问题,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

  三、提高解决化解案件矛盾的能力,工作中不能情绪化、个性化,对当事人不能有偏见,教育干警“假如我是当事人,该怎么办”。

  四、提高对疑难案件的执行能力和力度,努力解决办案能力不强、个别干警化解矛盾能力差等问题.

  五、对信访案件要穷尽执行措施,解决实际问题,要有为大局服务意识,对案件首先要有政治敏感性,做到案结事了,多办精品案件。

  六、加强执行款物的管理,杜绝公款私存,完善审批制度,规范对扣押物品的评估、拍卖程序。

  七、正确认识执行工作目前的压力,努力克服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查等困难。

  八、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每名执行干警联系一名代表、委员。
责任编辑: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