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领导:
我是一名残疾人,已下岗十多年,爱人也没有工作,孩子还在读书。为了生计,我曾经做过小生意,但不尽如意,只好出去打工。以维持家里的生活。2008年5月22日,我在某公司干活时不慎跌入电梯预留口,造成严重伤害。住院后老板只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就不见了踪迹。最后,由于老板不付费,加上我家庭生活困难,我不得不在伤势没有治愈的情况下,提前出院。
为了能治好我的伤病,为了能维护我的正当权益,2009年初在一名律师的帮助下起诉了我的老板。彩屯法庭的赵少军法官了解情况后马上找到被告进行调解,希望能尽快为我解决看病、吃饭的问题,但被告根本不配合,很快在2009年9月,赵法官宣判我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胜诉。可是被告拒不履行该判决,我心里万分焦急,因为我马上就面临着手术取钢板的问题。我只好申请强制执行,结果得知被告已经离开了本地不知去向。我心灰意冷,从心底放弃了能得到赔偿的念头。但是,就在2010年1月12日晚7点30分,法院执行局的李志鹏法官给我打来电话,让我速到法院,这次我终于见到了消失很久的被告,14日我就得到了人身损害赔偿金。真没想到,法院工作的效率是如此的高,法官们为了我这样一个残疾人的利益,为了所有当事人的利益,不顾被执行人的威胁和恐吓,冒着严寒,加班加点,放弃了假日,使我敬慕之心油然而生。此时此刻我怀着感恩之心,向你们道一声:谢谢你们!
最后,我代表我全家祝愿法院全体同志在新的一年里事业有成、阖家快乐、幸福安康,万事如意。
此致
敬礼
大堡社区 王伟
二0一0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