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上午,溪湖法院会议室里迎来一批特殊的人群。会议室正面悬挂的国徽与侧面张贴的彩绘横幅“迎新春——爱与法同行”遥相呼应,将会议室烘托得即庄严肃穆,又透出关爱温暖的氛围。这里正在举行由溪湖区法院、共青团溪湖区委、溪湖区关工委组织的少年刑事犯罪缓刑人员座谈会。
不满16周岁的少年犯黄某,是某中学初三在校学生,2009年因抢劫被判缓刑。她流着眼泪汇报自己缓刑考验期内的思想、生活、学习情况,一面对自己过去的无知犯罪深深懊悔,一面对法官的谆谆教诲和叮嘱千恩万谢,表示一定要重新做人,悔过自新。
少年犯李某刚满16周岁。十年前父母离异,判给父亲,父亲对其很少关心,扔给其外公抚养,由于缺少父母的关爱,李某经常偷盗、打架惹是生非。2009年因盗窃罪被判处缓刑。李某的外公动情地说:“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溪湖法院的法官给我外孙重新做人的机会,使他能够改造成为一个懂事的、能够自食其力的人。”
法官和人民陪审员语重心长地告诫孩子们:要有一颗感恩的心,要懂得回报父母、亲人和社会;要自尊、自律、自立、自强,要远离不良嗜好,远离不法场所,远离不规人群。
座谈会上,法官为每名少年犯缓刑人员赠送了书籍、笔记本、笔等学习用品,团区委领导和关工委领导为每人赠送了保暖内衣等生活用品。少年法庭审判长赵玉兰说到:一本书看起来也许并不贵重,但它承载着法官殷殷的希望,希望你们认真地去读它,让保尔-柯察金的精神能启迪你感召你,不畏困难,为远大理想去奋斗;一本书一支笔一套衣服传递的是一份温暖和关怀,希望你们不负期望,去书写人生的新篇章。在一片融洽的气氛中,帮教活动的双方代表在帮教协议书、保证书上签了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