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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得工钱过大年
——辽沈晚报(本溪版)报道
作者:民事审判一庭   发布时间:2010-02-08 13:36:00 打印 字号: | |
  2月4日下午,刘永明等10位农民工在溪湖区人民法院,领到了期盼已久的血汗钱,这下他们可以高高兴兴地回家过年了。

  这十位农民工2008年被包工头马某雇来干活,工程结束后,马某仅支付了部分工资。农民工兄弟们都很气愤,多次找到马某讨要工钱,都被以经济困难为由挡了回来,再后来干脆连人都找不到了。

  转眼又是一年过去了,今年1月19日上午,10位无可奈何的农民工兄弟一起来到溪湖区人民法院,希望借助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公道。

  可让人想不到的是,办案法官同样也遇到了农民工遇到的问题,马某真的消失了。

  “眼瞅着年关将近,怎么着也得帮这些农民工兄弟讨回工钱。”那几天,办案法官每天都要去两个地方,一个是马某所在村,一个是马某所在建筑工程公司。

  功夫不负有心人,1月26日,办案法官终于在村领导的帮助下找到了马某。经过调解,马某当场同意给付部分工资1.2万元,并承诺余下的2万多元年后给付。

  接到通知,2月4日下午1点30分,10位农民工兄弟赶到法院,领到了盼了一年的工钱。家住思山岭乡的刘永明是其中领到工钱最多的一个,手捧血汗钱,老刘激动的说:“真没想到法院的同志只用7天就帮咱讨回了工钱,这下一家人终于可以过个幸福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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