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5日是第十二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也是溪湖区人民法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周年纪念日。一年来,溪湖法院青年志愿者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参与法制宣传、爱心助学、辅导讲座、服务社会、扶贫济困等活动,在参与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奉献了爱心,充分调动了青年法官、青年干警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增强了社会对青年法官、青年干警的认同感,增进了法院、法官的社会公信力,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志愿者活动异彩纷呈。
一是围绕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志愿服务项目。我院青年志愿者与彩北办事处和站前社区结成“法制共建单位”、“同心共创单位”,并为彩北办事处9个社区分别选派一名法官或书记员担任法制宣传员。去年3月18日、4月3日、10月23日、12月7日,我院青年志愿者邓守熙、王德运、岳俊红、郑野、夏光、黄鹰、付晓曦、纪军、王长锐、刘莹莹、李楠、李志鹏、刚强、余世红等青年志愿者先后四次深入彩北办事处新立社区、河东办事处站前社区、彩屯办事处华阳社区等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特别是邓守熙、刘莹莹、李楠、王德运、刚强、余世红等同志不顾天气寒冷,冒雪在办事处门前开展法律咨询,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法院青年干警的青春风采,树立了人民法官、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让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法院法官“司法为民行动”就在身边。
二是围绕预防青少年犯罪开展志愿服务项目。为了发挥溪湖法院青年志愿者在预防、挽救、教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青年志愿者协会分别在后石小学、黑金小学建立了两个法制教育基地,并选派了郑野、夏光、谢阳、张薇、王敏、黄鹏、王晓馨、王龙雨等18名法官、干警担任班级法制辅导员。3月1日、3月18日、7月2日,张薇、郑野等志愿者先后到黑进小学、第二中学,开展法制讲座。为了增强法制教育的趣味性、直观性,取得寓教于乐的效果,赵玉兰庭长利用业余时间精心编排了4个青少年犯罪的情景剧,亲自带领黄鹏、王德运、李楠等青年志愿者深入到实验小学、后石小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精心指导每个学校开展的少年法庭工作,得到了学校、区委、政法委、教委、司法局和团委等有关部门的充分好评。
三是围绕大型活动开展志愿服务项目。在纪念五四运动九十周年的登山比赛、参观抗联史实纪念馆、参加科学发展观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建国60周年文艺汇演、溪湖文化节大合唱等活动中,广大青年志愿者踊跃报名、积极参与,展示了溪湖法院青年干警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四是围绕社会关注的公益活动开展志愿服务项目。结合3月植树节、志愿服务日,王龙雨等10名青年志愿者利用休息日,参加团区委组织的植树活动。针对我院帮扶的花岭村困难学生较多的情况,“六一儿童节”前夕,李莹、邓守熙等十名青年志愿者采取“一对一”上门慰问的形式,组织志愿者到花岭村,开展了扶贫帮困、爱心助学活动;针对判处缓刑青少年特点,迟沫等青年干警与少年法庭开展了法制回访法制宣传教育等活动;针对区内的卫生情况,组织志愿者开展清理区内卫生死角等活动。
五是围绕全院重点工作开展志愿服务项目。2009年,我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主题,坚持以“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为载体,开展了“案件质量年”、“清理积案促发展,服务企业保增长”、“法官入户进企、党员扶贫帮困”、“清理信访积案,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等四项主题实践活动,为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广大青年志愿者较好地发挥了青年干警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精神,以勇于创新、不甘落后、公正高效的作风赢得了领导和当事人的赞许。办公室档案员刘莹莹、张源远两名青年干警不拘传统方式,创新工作方法;执行二庭青年干警郑野为了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请朋友帮忙装订卷宗;王长锐一心为当事人着想,多次放弃节假日、早出晚归办案,得到当事人的充分肯定,仅去年一年,先后有三名申请人送来锦旗和感谢信。原民事二庭审判员张薇不顾车祸后伤势未逾,带病坚持工作;迟沫、李莹、郎晓东、黄鹏等青年干警不怕苦、不怕累,在全市法院系统法警大比武活动中,刚强、李娜、兆艳红三名青年志愿者在科学发展观知识竞赛中,展示了溪湖法院青年干警的良好风采,为我院争得了荣誉;车代红、付晓曦刻苦学习,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官任职资格;谢阳、王敏、夏光、张明、李国宾、曹磊等青年志愿者,甘于寂寞,在行政后勤岗位上,每人都是身兼多职兢兢业业、默默奉献;还有一些聘用的年青同志,如张超、王红阳、荐锐、张一、王纯、康姗姗等在作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院内组织的文艺汇演等各种活动,还有很多很多的青年干警在各自的岗位上、在各项活动中为溪湖法院争了光、添了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