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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法院六条措施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作者:政治处  发布时间:2010-03-30 10:13:00 打印 字号: | |
  3月29日,溪湖区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参加了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管副院长王民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六条具体措施。

  一是迅速由分管院长组织所属部门展开专题讨论,引导干警深刻领会王振华院长和孙凤云组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握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目标任务。

  二是紧紧围绕“七项重点活动”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溪湖法院2010年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并签定责任书,切实将任务落实到部门和人头。

  三是以“无积案、无错案、无违纪、无上访”竞赛活动为契机,认真检查和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切实把违纪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四是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定期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干警撰写反腐倡廉学习心得体会,始终坚持以身边的人、身边的事,举案说法,以鲜活的实例强化教育效果,筑牢拒腐防变的 “防线”。

  五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廉政监察员建设,坚持定期召开廉政监察员工作会议,分析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认真排查涉及司法廉洁方面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不断加强内部监督。

  六是狠抓制度落实认真落实廉政谈话、诫勉、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重点岗位源头治理和廉政责任制等制度,确保干警严守纪律,廉洁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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