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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整顿为契机 实现我院警用车辆管理的规范化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04-06 09:11:00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全省开展警用车辆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及市中院本中法明传[2010]15号通知的精神,加强警用车辆管理,提高司机自律意识,确保依法使用警车,4月1日下午,溪湖区法院认真组织全院司机及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了一次学习讨论会。

  会上,主管副院长王进才首先传达了省高院、市中院及公安厅交管局的《整顿通知》精神,并结合《通知》整顿内容,近期社会上有影响的事例及本院警用车辆管理和使用的实际情况,与参加会议人员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王院长强调警车不等于“景车”,明确指出了我院警用车辆管理和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并代表院里提出了十一条警用车辆使用和管理的要求,把责任明确到人头,把措施落实到细微。同时在会上要求全院司机在工作中要高度重视警用车辆的严肃性、权威性,切实维护好法院的形象。

  通过这次学习讨论会,对全院司机触动很大,也引起了他们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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