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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区法院召开新一轮中层干部会议深入学习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
作者:政治处  发布时间:2010-05-25 08:34:00 打印 字号: | |
  溪湖区人民法院中层正职竞聘工作已落下帷幕,经过溪湖区委、区人大任命之后,5月21日上午8时,溪湖区法院院长郭静涛主持召开了中层干部上岗之后的首次会议。会上郭院长重点传达了贯彻落实全省法院院长会议暨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及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的工作内容。

  首先郭院长传达省高院王振华院长工作报告中的核心内容。第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深入领会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伟大意义。第二,结合实际、全面推进,促进辽宁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其中重点强调十个新突破:一是在强化能动司法、提高服务水平上实现新突破。要求辽宁省各级法院在工作中提供保姆式、点对点式的司法服务。二是在强化便民、利民、彰显人文关怀上实现新突破。三是在强化信访工作、实行标本兼治上实现新突破。主要指在集中清理涉诉信访上实现新突破、不要漏报,积极开展万案评查活动。四是在强化执行工作、提高执行水平上实现新突破。五是在强化案件化解、矛盾排查上实现新突破。六是在强化审判管理、促进司法公正上实现新突破。七是在强化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上实现新突破。八是在强化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上实现新突破。九是在强化自主建设、推进改革创新上实现新突破。十是在强化基层工作、发挥基层优势上实现新突破。第三,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确保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其次郭院长又传达了省高院丁仁恕副院长的总结讲话。一是首要深化对三项重点工作的认识;二是开展好七项重点活动;三是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专项处理涉诉信访、万案评查活动;四是公正、高效的审理好案件。丁院长指出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硬道理是第一要务。

  再次由政治处主任蒋荣传达近期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如何向公安机关学习、如何为群众服务的相关文件。另外蒋主任又传达了当下全国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内容,并称该项活动与科学发展观活动一脉相承,十分重要。活动目标有四个:一是推动科学发展;二是促进社会和谐;三是服务人民群众;四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最后纪检组组长何丹对庭审、法律文书、案件装订等竞赛活动进行了安排和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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