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铿锵玫瑰 真水无香
作者:政治处  发布时间:2010-06-24 11:24:00 打印 字号: | |
  有人说:“流动者愈于安静,负阴者胜于向阳。真源无味,真水无香。”“真水无香”代表的是一种甘食粗粝,不染纷华的精神境界,正如滋养生命之水,视之无色,嗅之无香,然而却源远流长,蕴含生命的真意。

  法院工作纷繁复杂、社会责任重大,似乎是男人的世界,但仍有一群女法官,将法律的思维与理性,同女人特有的温柔与细致揉合在一起,与男儿们一同担负起维护司法公正、践行司法为民的重任。她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告诉世人“真水无香”。

  我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赵玉兰就是这群女法官的优秀代表。在成为法官的那天起,她立志做一名对得起人民的好法官。十五年来,共审理各类刑事民事案件1205件,无一错案。她用公正之心来维护人民法官无限崇高的理想与追求,审理每一个案件;她用廉洁的德行彰显着人民法官高尚的道德情操,用真诚和耐心融化了一个个信访当事人冰冷的心;她用为民之心践行着人民法官重大的历史使命,用神圣和威严的法律利剑严惩了犯罪分子嚣张的气焰。

  2005年初,溪湖法院受理了有史以来最复杂重大的犯罪案件。该案由省政法委督办,被告人夏某等十人涉嫌领导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买卖枪支等罪名,单卷宗就有72本,案件审理过程的辛苦可想而知,更有人对她及其家人的安全进行威胁。赵玉兰没有被不法分子制造的舆论所干扰,更没有在犯罪嫌疑人的威胁面前而退缩,她坚持正义,刚正不阿,对犯罪嫌疑人做出了公正的判决。

  公正是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殷切期望,是法官的基本职责。如果说立法是分配的正义,那么司法就是矫正的正义。法官只有公正司法,才能真正发挥法律的矫正功能,从而化解纠纷,处理矛盾,纠正失范,制裁不法,为社会消除不和谐因素。

  自参加工作以来,她一直牢记公生明、廉生威的古训。她说:“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坚决不能用手中权利为自己谋私利。”面对金钱的诱惑和人情的压力,她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不论是高官显贵还是平民百姓,都一视同仁。司法廉洁与否,关系到公平正义能否实现,更关系到人民司法事业的兴衰成败。人民法官在价值观上必须深深镌刻“廉洁”二字。

  赵玉兰作为一名庭长在审判工作中正义凛然;作为一名母亲在失足少年面前更是侠骨柔肠。2009年3月因父母离异,缺少关爱,沉迷于网吧的三个少年没钱上网而以暴力劫取他人的钱财,被诉至法院。看着被告人稚嫩的脸庞,她既痛心又惋惜。为使他们迷途知返,赵玉兰没有简单的开庭审理,而是找来孩子的父母,了解家庭情况,与家长一同研究帮教方法。她把案件审理当成课堂,寓情于法,教育感化。她的语重心长让孩子们痛哭流涕、真诚悔罪。最后被告人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

  至今她还与多名家长建立长久联系,进行判后回访,作到审判一案,教育一人,挽救一家。并多次到学校上法律课,指导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为预防青少年犯罪做了很多贡献。家长和孩子们以及溪湖区关心爱护下一代委员会的同志们,无不为她的责任心所深深打动。他们深情地说:她虽不是“胜败皆服”的时代先锋宋鱼水,也不是“人民群众信服的好法官”陈燕萍,但她是我们身边看得见的“法官妈妈”。

  在赵玉兰同志身上,我看到了一种理想,一种信念,一种精神,一种力量,她用自己的行动从不同角度诠释着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真谛。身为人民法官的我们,都应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价值观,把实现司法公正作为提高司法能力的目标,把清正廉洁作为为人处世的原则,把群众观念作为执法办案的底色。如果大家都能够朝着“真水无香”的境界努力,把“公正、廉洁、为民”作为信仰来共同尊奉,那么人民司法事业的未来一定会更加美好,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一定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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