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6-27日,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市法院院长及相关领导、各县区法院院长、主管副院长、法庭庭长一行40人拉练式参观、检查了北台人民法庭、石桥子人民法庭、彩屯人民法庭、偏岭人民法庭。会上,各县区法院院长就创建“五好法庭”工作做了经验介绍,市法院吕院长做了创建“五好法庭”工作报告,他对各县区法院创建“五好法庭”工作进行总结并给予高度评价,授予北台人民法庭、彩屯人民法庭、石桥子人民法庭、偏岭人民法庭、桦尖子人民法庭为“五好法庭”。他指出,这次“五好法庭”的创建工作体现了如下特点:一是强化审判职能,服务大局意识有明显提高;二是创新服务机制和服务管理水平有重大发展;三是司法为民有新的突破;四是基础设施建设有重大改变;五是法庭队伍建设有新的飞跃。
市法院吕院长还着重强调今后创建“五好法庭”工作的任务,要求各县区法院要把创建“五好法庭”工作摆到议事日程;做到公正、廉洁、为民,严格遵守“五个严禁”的规定;不断增强司法能力,努力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水平和化解矛盾的能力;推进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法庭的管理水平;狠抓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的法庭审判队伍;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做好法庭的各项审判工作。
彩屯人民法庭全体干警决心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以“三项工作”为重点,严格按照市法院提出的“五好法庭”的标准开展工作,发扬成绩,不骄不躁,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和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力争使法庭的各项审判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辖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