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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徽在天平上闪光
作者:石桥子人民法庭  发布时间:2010-07-02 09:22:00 打印 字号: | |
  国学大师王国维在他最著名的“人生三境界”中,从较普遍的意义上,把人活着的 “三种境界”概说得透彻淋漓。而我们今天要说的,则是一位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法官为忠诚他视若生命的法律事业,常年如一日,用精诚和汗水,同样是“衣带渐宽终不悔”地展示出的一种独特境界。

  他叫孟辉,是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石桥子人民法庭的庭长。他无怨无悔地扎根基层法庭数十载,所审结和执行的各类案子3000多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案件,也无一执行回转案件。他的爱岗敬业,他的公正执法,他的热心为民以及他的做人修为,都赢得了各级领导、周围同事和一方百姓的首肯与赞佩。他曾两次被市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四次被市中法荣记个人三等功,连续两次被区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获得市第三届“十佳法官”和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现在,就让我们进入他的几个“境界”:

  敬业——一马当先,不畏艰难

  5年前的2005年8月,作为本市的一件大事,本钢重点投资建设的9号环保焦炉工程启动,因在郑家征迁一块工农杂居的用地而引发矛盾:一些动迁户因拒迁而进京上访,一时间,使得拆迁无法进行。2008年4月,拆迁单位将25户动迁户告上了法庭。接案后,孟辉考虑情况特殊,通过缜密的掂量,决定采取先易后难的策略,在郑家社区建立了“法官工作站”,开展巡回法制宣教,并倾力进行调解。在那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孟辉几乎天天加班加点地钉在现场,嘴都要磨破了,才使24户动迁户与拆迁部门签了调解协议。剩下一个姓韩的“钉子户”,依仗自身残疾和生活困难,耍赖放泼,无理取闹,面对法庭要她在三日内迁出的判决,她甚至以死相威胁,这让即将大功告成的调解工作一下子又陷入僵局。面对此情此景,孟辉决心要尽快地攻下这座“碉堡”。他机敏地搬来了“救兵”——和主管民事的副院长吕彦玲一起,把韩某和专程从锦州赶来的她的大伯哥及小叔子找到一块儿,入情入理地促膝调解。见固执的韩某仍然无动于衷,他们又调整方案,分头去做韩某大伯子和小叔子的工作……三个小时后,面对口干舌燥,一脸诚恳的法官,这哥俩被深深感动了,他们反过来开始帮着法官做韩某的工作。一直到晚上9点多钟,韩某终于被说服了。签协议时,韩某哭了。因为,孟辉已经通过区残联,为她争取到了最宽的政策——因生活困难补助她两万元。她紧握着法官的手说:“你们真是我的恩人,帮我这残疾人解决了实际事。”她的亲戚们也激动地表示:“你们的执著与辛苦太感人了,让我们消除了一块心病,也让我们哥俩可以放心地回锦州了!”至此,25件拆迁案,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全部调解结案,使工程顺利进行。可谓双方受益,皆大欢喜,受到了市、区及本钢领导的好评。

  还有一件事,也是2005年。当时,丹东某工程队于某在承建一座酒店时,欠下了本溪山城特种建材有限公司(原告)27万元的水泥款。2009年3月,丹东亿泰房地产开发公司又为被告于某担保,向原告进购水泥,又欠下货款35万多元。这年秋天,彩屯法庭在入户进企的走访中得知,原告是以季节性生产为主,冬季放假,员工只开部分生活费,企业的周转资金也相当困难,加之春节临近,工人情绪不太稳定。孟辉弄清了这些情况后,考虑此案事实清楚,且有还款协议。因此从化解社会矛盾入手,介入了办案程序。不料,被告蛮横耍赖,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拒不还款。

  为了掌握主动,孟辉先出重拳,三下丹东,查封被告的财产,每次都是天不亮就出门、晚上九十点钟才到家,并且多次冒着被对方职工围攻的危险,在借助法律震慑对方的同时,又主动登门服务于被告。蛮横的老总终于软了下来,他主动请求孟辉给做中间人。孟辉抓住时机,首先平衡双方的利益,既考虑化解本溪原告资金紧缺和职工的生活实际,又要照顾丹东被告一下子拿出60多万同样难以承受的客观情况,与双方进行了多轮的协商和调解。他的公道和诚恳,终使双方都被感动了:原告放弃了双方约定的利息,被告承诺分三次将62万元欠款分批偿还,并于当日便汇出了21万元的首付款……事后,被告老总说,日后本溪若有欠他们的钱,他一定要请孟法官亲自审理。

  “少讲办案难,多想怎么办。”这是孟辉的语录之一。他的敬业所为及由这种敬业精神所产生的效应,由此可见一斑。

  为民——一心一意,不遗巨细

  “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法官是人民的法官……”这是孟辉的语录之二。语意之间,透出的是朴素的平民意识和浓浓的百姓情愫。

  前段时间,在网上曾流行过一个《百张结婚证,十载为民情》的故事,说的是今年3月的一天,辖区居民谭某到彩屯法庭打离婚,因她丈夫是释放人员,所有身份证明都已经灭失,就连唯一能证明婚姻关系的结婚证,也在十年前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扔在了彩屯法庭没带走。听到这里,工作素来细心的孟辉,不免也在心里划起“魂儿”来。是啊,已经十年啦,还能找到吗?他带着疑问,把谭某领到了档案室,把一摞足有几百张已经泛黄的结婚证端了出来。随后,是一通仔细的翻找。就在这摞东西眼瞅着要被翻完时,“目标”出现了。谭某惊喜得连声说着“有证据了,有证据了!”此时,孟辉心里的一块石头也算是落了地。

  其实,这正是孟辉工作中挂怀别人的过人处之一。

原来,不少两口子到法庭来闹完离婚后,出于对前段感情的“忿悔”,往往把已经“没用了”的结婚证扔在法庭扬长而去。而根据经验,孟辉知道,这些东西并非完全作废了,有好多人日后还能用得着。于是,便悄悄地将它们收管起来,以备日后有人回来查找。十多年来,已累计收管了三百余份,先后有近百人回来查找。

  您瞧,在这些“废弃”的结婚证上,这一弃一收所折射出的,不正是一个人民法官事无巨细、丝丝入扣的百姓情吗!

  说起孟辉心里老是想着老百姓的事,其例举不胜举。在全庭的工作上,他一直不忘把侧重点放在爱民、便民、利民、护民这个基点上,他们开展的走访百家企业、送法下乡、回访当事人的“三项活动”,他们推出的法官值班制度、“窗口”服务细则、案件公示内容、公开审判活动、开通“绿色通道”,以及在所辖的彩玉社区设立的全市城区第一个“巡回法庭”、在庭里备全纸、墨、笔、镜和设立“假日法庭”、“夜间法庭”等一系列便民措施,无一不体现着他们对民生的深深关注,也无一不彰显着他们那融入骨髓的民本司法理念。

  做人——一片坦诚,不容污点

  培根在《论司法》里说:“一次不公正的裁判比多次的违法行为更严重。因为这些违法行为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正因为如此,孟辉始终把公正廉洁与干净做人视为执法者的天职和生命。作为庭长,他有“公正、廉洁、为民”这样时刻令大家谨记在心的庭训;作为执法一员,他有“塘中偏有自洁莲,出淤泥而不染;世上本无后悔药,三思而后行”这样的“座右铭”。

  2007年小年那天,正值大雪纷飞。从吉林来溪打工的张洪等15位农民工,因劳务(雇佣)合同纠纷,将某煤矿告上了法庭。当时,那一双双期盼的眼睛,让孟辉暗下决心:一定要让这群辛劳了一年的农民兄弟拿到钱,和家人过个团圆年。可是,案子刚进门,一个老同学就来替被告说情。他先是声明原告干活没签合同,只要被告咬住不认账,法院只要按“证据不足”驳回就行了,也算不上太难为谁。随后,拿出一打钱塞了过来。

  孟辉微笑却不无严肃地说:“老同学,我理解你和你朋友的心意。可你反过来想想,假如你的朋友是原告,我要是向着被告一方并且收了他们的钱,你们是不是得到处告我?再则说了,对方是些外地农民,一年到头就指望这点钱回去过年呢,你忍心么?咱俩是多年的好同学,不瞒你说,我倒是想求你帮我劝劝你那位朋友呢……”听到这儿,那个同学只好揣上钱走了。随后,孟辉连续5次传唤态度强硬的被告,经过反复调解,并说服被告的一个请托人从中做工作,终使双方和解。农民工的工资一次性到位,都高高兴兴地回家过年去了。大年初九,孟辉收到了由张洪9岁儿子写来的感谢信,上面只有6个大字:“本溪法院公平!”

  “当好法官,首先要学会做人”,这是孟辉常说的一句话;而“诚实无欺,一身正气”,则是他为自己定下的人生坐标。

  处事——一片公心,不计得失

善良、宽容、坚韧、严谨……工作尽职尽责,做事天地良心。这是同事、百姓眼中的孟辉作风。

  其实,最能体现孟辉处事风格的,是他那有名的“不办人情案,但有人情味”。他善于以人性化的审判方式对待当事人:为了让当事人少跑腿,他常常主动上门服务:为了一个案件的细节,他不惜携卷下乡……最为人所称道的是,在处理一些涉钱额虽然不大、当事人却斤斤计较、纠缠不休的民事纠纷时,为了尽量化解当事人在赔偿数额上的赌气和较劲、尽快和解案了,孟辉经常自掏腰包,去帮助涉案人“熄火”、“和稀泥”,每次三、五百元不等。这些年,孟辉仅在这类事情上垫进去的钱,累计就有数千元了。说是“垫”,实际上,这类钱最终大多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孟辉对此却已习惯了。

  孟辉做事的另一个特点是嘎巴溜脆,他不喜欢拖泥带水。惟其如此,才让他创下过不少办案“佳话”。如:仅用7天时间就解决了两个单位的征迁合同纠纷,加速了一个药厂的建设;仅用5小时就化解了一住宅楼1-6楼的跑水纠纷;仅用12小时就成功调解了18位农民工诉两个包工头的36起案件;仅用一天时间,就为本溪水泥厂清回外地某建筑公司拖欠6年之久的23万元水泥款等……

  大哲学家康德说过:“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实际上,这两样东西最终所反映出的,都是境界。孟辉正是用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去追求和诠释着一名新时期共产党员、人民法官的真实境界,用自己的模范行为演绎着让党徽在天平上闪光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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