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抓好冬季防火工作,确保机关安全运转,做到防患于未然,院党组就做好我院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不断增强防火安全意识
全院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强化防范意识,并以自查自纠的形式开展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堵塞安全漏洞。
二、要周密部署,积极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各部门要全面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把工作做细做实。认真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严格用电安全,严禁超负荷用电,要安全使用空调、电水壶、饮水机、电取暖器等用电器材,严禁使用电炉子等不安全电器设备,如发现电源设施或电器故障,应及时通知办公室(服务中心);(二)是禁止在办公楼内使用明火或焚烧杂物,及时清理烟灰缸和垃圾桶;(三)是人员离开办公场所要关闭电器和办公用电设备,切断电源,努力消除安全隐患;(四)是重点加强对档案室、计算机房、食堂、财务室等重要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五)是每日下班前,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对其部门使用的用电设施及电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值班、值宿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对整栋办公楼的用电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认真及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成立溪湖区法院办公楼、法庭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民
副组长:吕彦玲、赵英杰、王进才、蒋荣、何丹、丁伟东
成 员:王俊、邓旭峰、李世权、张庆忠、杨雨春、赵玉兰、谢宝钢、牟秀文、王吉柱、王卉、翟明、兰新忠、孟辉、赵军、田秋英。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赵军担任,成员:王龙雨、谢阳、夏光。
四、严明纪律,全面落实防火安全责任
本院防火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要求,扎扎实实地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全面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冬季办公楼、法庭火灾零纪录。本院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防火安全工作,对各部门防火安全工作及时检查、监督、指导。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日常对办公楼及法庭的防火安全巡查职责,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及时与各负责人联系,同时向防火领导小组汇报。本院各分管副院长对其分管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火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防火工作负总责。
201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