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优争先活动中,溪湖区人民法院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开展争创“文明庭室”和“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激发了全院干警和党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形成比、学、赶、帮、超氛围,有效地发挥了先进典型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针对岗位特点和党员分布状况,争创活动按照四名副院长工作分工,划分民事、执行、刑事及后勤行政等四个序列,每个序列设置1个“先进庭室”、2个“共产党员先锋岗”。采取季度评选、红旗流动制度。形成了全院干警、全体党员人人参与、个个争先的良好氛围,推动了我院创优争先工作不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