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溪湖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省、市法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溪湖区情和辖区工作实际,以争创“五好法庭”为目标,不断加强法庭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2007年以来,彩屯人民法庭、石桥子人民法庭先后被省高院授予先进人民法庭、省司法庭授予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市中院授予先进集体、中共溪湖区委授予先进党支部等荣誉称号,充分彰显了人民法庭联系服务基层群众,为民司法的职能作用,推动了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在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方面,我院的具体做法是:
一、以“五好”标准为目标,树立规范化建设理念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前沿阵地和窗口,是审判工作的第一线,法庭工作是法院工作的基础和缩影。基层强则法院强,法庭兴则法院兴。基于这一认识,我院党组高度重视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工作,以“从严管理,队伍建设好;规范严谨,公正司法好;高效便捷,司法为民好;文明司法,规范管理好;加大投入,装备保障好”的“五好”标准为目标。专门成立了“溪湖法院法庭建设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明确主管和协管法庭工作的吕艳玲副院长为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新建的彩屯法庭和改建的石桥子人民法庭的布局、建设标准等环节,按照《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和《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五好法庭”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和《“五好法庭”创建活动量化考评细则》,制定整体规划和实施步骤,确保实现人民法庭建设目标,步骤明确、责任落实。
二、实行资源政策倾斜,树立以人为本理念
溪湖法院共有彩屯和石桥子两个法庭。管辖东风、竖井、彩北、彩屯四个街道办事处,火连寨、张其寨、歪头山三个乡镇和石桥子开发区,二十余万人和企业的民商事纠纷。过去由于管辖面积较大、距离市区较远、案件类型复杂、案多人少矛盾相对集中等原因,加之办公和物质生活条件相对艰苦,没有人愿意到法庭工作,人才很难到法庭“落户”。针对这一现实情况,我院不断加强对人民法庭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强化法庭队伍建设。
(一)健全落实制度,实现政策倾斜。首先是在财力资源上向法庭倾斜。对法庭所有支出项目,大到车辆购置、维修、养护,办公楼取暖费,早餐、午餐全部费用,小到所有办公用品等全部由院里承担,实行实报实销制度。其次是在人力资源上向法庭倾斜。我院目前工作在审判岗位上的法官共有28人,其中两个法庭共有法官10人,占审判一线法官总数的39%。今年初新考录的4名男性年轻法官全部分配到两个基层法庭,为法庭队伍建设输入新鲜的血液,增添新的力量。同时为每个法庭配备专职法警、书记员、速录员。三是在政策上向法庭倾斜。把具备基层法庭工作经历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条件之一,坚持新进法院工作人员必须到基层法庭工作锻炼原则,把人民法庭建设成为培养高素质人才和优秀干部的基地;四是加强对法庭队伍的教育培训,鼓励支持法庭工作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仍实行报销学费的倾斜政策,同时每年给予干警一定时间脱产学习,进一步提高法庭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二)落实为民举措,发挥综合效能。我院把人民法庭作为联系服务群众的窗口,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基地,通过落实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桥梁”、“纽带”作用。一是在部分社区、村委会设立“巡回法庭”,坚持送法上门、巡回办案、就地开庭等制度,将庭审开到田间地头,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又达到庭审一案,教育一方的法律效果。二是不断加强诉讼调解工作,法庭工作人员用真心、动真情,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各环节,采取多种调解方式,将调解工作做细、做实、做到家,力求案结事了。三是自觉接受地方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庭审观摩、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对基层调解员的指导与培训,指导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非诉纠纷,为人民群众和相关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和司法服务,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综合效能。
三、全面加强制度建设,树立科学管理理念
坚按照“严格、规范、科学”的管理原则,我院不断健全和完善人民法庭各项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对人民法庭队伍和法庭工作的全方位监督和管理。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按照“总结、完善、提高”的要求,对立案、审判、队伍建设到党支部建设、后勤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梳理,逐步建立起了一套环环相扣、制约严密的法庭工作运行管理制度体系,把人民法庭的各项工作全面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积极推行法庭庭长轮岗交流制,把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正派、领导能力强的法官充实调整到人民法庭担任庭长。切实贯彻从优待警政策和有为才有位原则,畅通法庭干部的进出口渠道,将基层法庭干警的工作业绩与晋职晋级相联系,在提拔任用时,将曾在基层法庭工作经历作为重要的考核条件之一,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竞争机制,充分调动了法庭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在每个人民法庭均建立了党支部,进一步加强法庭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完善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制度和聘请特邀监督员制度,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加强对法庭干警业内和业外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了队伍的廉洁自律。
欲叶茂者必深其根,欲流畅者必浚其源。我院通过狠抓人民法庭建设这一根本性工作,筑牢了法院全局性工作的基础,推动了基层法庭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全面提升了法院队伍形象。省高院常务副院长丁仁恕、市委副书记刘景阳等领导在视察彩屯法庭后,都给予较高的评价。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院将五好法庭为标准,坚持在上级法院的部署指导下,在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在人民群众的关注推动下,乘势而上,以规范严谨、公正高效的形象,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综合效能,进一步开创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