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溪湖区“创优争先”活动推进会上,我院副院长王民做题为《创新活动载体,凸显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主题》发言,得到与会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自“创优争先”活动开展以来,我院按照“培养有对象、创优有标准、工作要突出、业绩要宣传”的指导思想,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以争创“文明庭室”和“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为载体,对创优争先活动的目标、组织形式、活动内容、评比办法都进行了精心的安排部署,凸显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主题。我院的主要做法是:
一、围绕法院工作主题抓好创建活动
按照“培养有对象、创优有标准、工作要突出、业绩要宣传”的指导思想,我院确定争创“文明庭室”和“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目的是:以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为重点,以“公正、廉洁、为民”为标准,以加强各项审判工作、构建和谐社会为着力点。通过在全院开展“先进庭室”、“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 构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平台,把先进庭室的示范、引导、带头作用得到充分体现;使普通党员学有模范、赶有目标、超有榜样。通过创建活动,激发全院干警和全体党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形成比、学、赶、帮、超创优争先氛围,进一步提高全体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党员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创优争先活动取得实效。
为了抓好创建活动,我们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了“文明庭室”的十条标准和“共产党员先锋岗”的五条标准,采取季度评比、年终评比、民主评比等方式,实行流动评比、全院公示、监督检查等制度,使创建活动更加突出业绩、形式更加鲜活、标准更加明确。
二、创建活动突出“四个贴近”,凸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主题
1、贴近社会管理前沿,坚持服务发展大局,注重服务创新。我院紧紧围绕区委、政府“一般财政预算收入指标两年翻一番,努力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新溪湖”的奋斗目标,立足工作主题,将司法服务的重点对准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坚持能动司法,认真解决服务中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以积极、主动的司法服务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年初以来,我院先后开展了了“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千名法官进百企”专项服务活动,积极投身“四大战略”、“三大园区”、“项目开工建设年”和“主题招商年”服务工作,主动服务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建设,认真为辖区企业送法维权,及时开展专项审判活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服务经济发展、创建良好经济环境上的积极作用。
2、贴近各类纠纷源头,坚持服务人民群众,注重矛盾化解。我院遵循“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注重和谐理念在审判服务的实际运用,加大调解、和解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开设了“夜间法庭”、“假日法庭”等特色法庭,以辖区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立足于和谐司法,紧贴产生矛盾纠纷的最前沿,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此外,我院积极与各行政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密切合作,充分发挥院机关和派出法庭内设人民调解室、法院驻社区巡回审判联系点、法官工作站以及各乡镇兼职调解员的积极作用,真正化民忧、解民困、了民愿,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3、贴近社会管理创新,坚持服务稳定大局,注重特殊人群帮教。我院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依法严厉严惩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1-6月共受理刑事案件119件,依法判处被告人168人,有力地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按照“坚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确保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工作思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等方式,与失足青少年和 轻微违法行为的青少年交朋友,开展有针对性的回访帮教活动,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教工作。同时通过开展“法院开放日”、“送法进基层”“选派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等活动,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4、贴近各个执法环节,坚持推进队伍建设,注重公正廉洁。我院以三项重点工作为主题,以“人民法官为人民”等实践活动为载体,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教育,一手抓监管,做到思想教育与制度约束相结合,全面强化司法公正廉洁教育,推进干警队伍司法作风建设。
为了进一步增强党员、法官、干警创优争先意识,在开展争创“文明庭室”和“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活动的同时,我院创新岗位竞赛形式,按岗位分工不同,设定了“优秀党员”“优秀法官”、“优秀执行员”、“优秀书记员”、“优秀工勤人员”、“优秀工作人员”、“办案能手”“执行高手”“调解能手”、 “黄牛奖”等13个评选分项,改变了过去评选主要针对一线审判人员,受奖结构不均衡的状况,充分调动了全体干警和党员法官的工作积极性。
随着本溪钢铁加工园区、中国药都、彩北物流园区建设的逐步的深入,溪湖地区逐步发展成为本溪经济主战场,法院工作如何服务于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建设,如何服务于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成为溪湖法院党组的一道重要课题。为此,院党组明确提出:发挥审判职能,为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为区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是法院工作的职责所在。为此,院党组要求,全院各项工作、全体干警都要主动融入中心工作和经济发展大局,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和中心工作服务力度,进一步重视民生案件的审理执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纠纷、矛盾。在创优争先活动下步工作中,我院将继续立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努力为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和谐进步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