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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法院创先争优突出“四个贴近”
作者:政治处  发布时间:2010-08-02 10:45:00 打印 字号: | |
  在创优争先活动中,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以争创“文明庭室”和“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为载体,以服务大局、为民司法为己任,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和中心工作服务力度,进一步重视民生案件的审理执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纠纷、矛盾,突出体现在“四个贴近”。

  一是贴近社会管理前沿,坚持服务发展大局,注重服务创新。紧紧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将司法服务的重点对准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坚持能动司法,主动服务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建设,认真为辖区企业送法维权,及时开展专项审判活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服务经济发展、创建良好经济环境上的积极作用。

  二是贴近各类纠纷源头,坚持服务人民群众,注重矛盾化解。遵循“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注重和谐理念在审判服务的实际运用,加大调解、和解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开设了“夜间法庭”、“假日法庭”等特色法庭,以辖区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立足于和谐司法,紧贴产生矛盾纠纷的最前沿,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三是贴近社会管理创新,坚持服务稳定大局,注重特殊人群帮教。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依法严厉严惩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按照“坚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确保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工作思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等方式,与失足青少年和轻微违法行为的青少年交朋友,开展有针对性的回访帮教活动,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教工作。同时通过开展“法院开放日”、“送法进基层”、“选派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等活动,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四是贴近各个执法环节,坚持推进队伍建设,注重公正廉洁。以三项重点工作为主题,以“人民法官为人民”等实践活动为载体,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教育,一手抓监管,做到思想教育与制度约束相结合,全面强化司法公正廉洁教育,推进干警队伍司法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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