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是一块砖瓦,必做大厦的基石; 假如我是一滴水滴,必流淌进稻谷的血脉; 假如我是一株小草,必装点沙漠的绿洲。我是人民的法官,就必以满腔热血换得群众的满意。”
人民法官,肩扛天平,手持法律锐剑,肩负着惩恶扬善的神圣职责,谱写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壮丽进行曲”,人民法官执法为民,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践行着公正、廉洁、为民的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用法律为人民撑起一片洁净的天空。努力做到:“百姓迈入法院门,法院走进百姓心。”
我身边就有一位这样的典型,他就是两次被市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四次被本溪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并获得本溪市第三届“十佳法官”荣誉称号的石桥子法庭庭长——孟辉。
孟辉庭长始终把公正廉洁与干净做人视为执法者的天职与生命。作为庭长,他有“公正、廉洁、为民”、“不办人情案、但有人情味”这样时刻令大家谨记在心的庭训;作为执法一员,他有“塘中偏有自洁莲,出淤泥而不染;世上本无后悔药,须三思而后行”这样的“座右铭”。
2007年小年那天,他受理了15位农民工诉某煤矿劳务合同纠纷一案,面对农民工那一双双期盼的眼睛便暗下决心:一定要让这群辛劳了一年的农民兄弟拿到钱,回家同家人过个团圆年。可是他的一个老同学却来替被告说情,还企图用钱来收买他。孟辉庭长见状义正词严地回绝了多年要好的老同学,还说服老同学帮忙做被告工作。之后他连续5次传唤态度强硬的被告,经过反复调解,终使双方和解,农民工的工资一次性到位。大年初九,他收到一位农民工9岁儿子写来的感谢信,上面只有6个大字:“本溪法院公平!”
“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法官是人民的法官……”这是孟辉庭长经常说的一句话。语意之间,透出的是朴素的平民意识和浓浓的百姓情愫。
今年3月的一天,辖区居民谭某到彩屯法庭起诉离婚,因她丈夫是刑满释放人员,所有身份证明都已经灭失,就连唯一能证明婚姻关系的结婚证,也在十年前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扔在了彩屯法庭。听到这里,工作素来细心的孟辉便想起他这十多年收集的“宝贝”来,但他还是带着疑问,把谭某领到了档案室,把一摞足有几百张已经泛黄的结婚证端了出来。经过一通仔细的翻找,眼瞅着就快见底儿时,“目标”出现了。谭某惊喜得连声说着“有证据了,有证据了!”最终谭某的离婚诉求得以实现。您瞧,在这些“废弃”的结婚证上,这一弃一收所折射出的,不正是一个人民法官事无巨细、丝丝入扣的百姓情吗!
孟辉庭长从事法官工作16年,审结执行各类案件30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上告案件、无一执行回转案件;他在全市城区第一个设立“社区巡回法庭”;他为方便农民工成立了第一个“夜间法庭”;他曾仅用5个小时就化解了一住宅楼1-6楼的跑水纠纷;仅用12小时就成功调解了18位农民工诉两个包工头的36起案件;仅用一天时间,就为本溪水泥厂清回外地某建筑公司拖欠6年之久的23万元水泥款;仅用7天时间就解决了两个单位的征迁合同纠纷,加速了一个药厂的建设。
人民法官,为了国徽下的铮铮誓言,他们清廉如水,执法如山!为了撑起一片湛湛的蓝天,他们无怨无悔,把人民永记心间!为了人民利益,他们把委屈吐进肚里,把责任记在心田,只为向人民交上满意答卷。亲爱的同志们,让我们牵记:只要党和人民满意,就是对人民法官的最高奖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