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
作者: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0-08-09 08: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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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区法院在反腐倡廉教育月活动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纪检监察部门专门召开会议,向业务庭干警传达辽高法【2010】125号文件精神,通报我省驰名商标枉法裁判情况及其案例。会后,各主管院长分别组织分管部门干警进行讨论,结合案件深刻分析、反思。干警们一致认为:驰名商标枉法裁判案件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极坏、损失惨痛、教训深刻。涉案法官以身试法,为正在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们敲响了警钟。虽然现在社会环境纷繁复杂,法官面临的诱惑、考验接踵而来、应接不暇,但法官们一定要牢记宗旨,保持应有的定力和修养,坚守底线,拒腐蚀而不染,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人,明明白白办案,做党和人民放心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