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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长参与调解效果好
作者:石桥子人民法庭  发布时间:2010-08-24 12:21:39 打印 字号: | |
  石桥子法庭地处城乡结合部,辖区内包括一乡、一镇、一街道。法庭受理的几乎都是和农民有关的案件,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当事人所在村的村干部经常起着关键的协调作用。今年上半年以来,石桥子法庭共受理了10余件由村干部参与并调解成功的案件,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

  村干部参与调解是石桥子法庭开展“司法协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形式,通过村干部的职能、在村民中的威信和人缘、地缘等优势以及耐心的沟通和协调,使村民更容易理解和接受,从而达到了调解撤诉的结果。村干部在解决民间纠纷、促进乡邻和睦等方面,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和影响力。

  在学习和借鉴了本溪县法院“司法协理网络”的建设之后,石桥子法庭随即开展了司法协理员的建立与培训工作,进一步发挥村干部、社区干部及企业干部等在案件调解过程中的作用,在培训中向他们普及常用的法律知识,使之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更好地为民众服务。法庭通过借助司法协理员的协助,将大大的提高办案效率和调解率,同时对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辖区的和谐,也将做出积极的贡献。
责任编辑:石桥子人民法庭